《天龍八部》裡面的人物描寫多樣,而且複雜;壞人也有做做好事或者行為像個一般人的時候;而好人則做著儍事,偶而也做錯一些事。看遍五本書,沒有一個人是逍遙自在的,也沒有人可以因為某個際遇,從此以後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某個「際遇」是指,像是終於除去了大奸大惡--《笑傲江湖》裡的偽君子岳不群,或者是十六年後過兒終於能夠與姑姑重聚--《神鵰俠侶》。在《天龍八部》裡,就算從此以後幸福快樂,那也是某種有意識的選擇,或者是開悟的結果,而不是單純的際遇所致。例如虛竹,拿到慕容復想要的影響力,又娶回夢中情人,這際遇可以為他的故事畫上完美句點了吧?沒有,他還是不開心,還是不覺得「幸福」,因為他對於當不成和尚始終耿耿於懷,直到最後段譽用維摩詰居士的說法開解他,他才有所領悟而終於釋懷,這樣才畫上幸福快樂的句號。而段譽,單相思苦戀了王語嫣四本書的長度,最後的解脫不是有情人長相廝守,而是終於克服擺脫「心魔」;由於遭遇太大的打擊,生活發生太大的變化,腦袋漸漸清醒。偶然再回到神仙姊姊的玉像前,發現自己過去做了一隻癩蝦蟆,癡戀一個自己心裡面想像出來的形象。至於蕭峰,他做的選擇讓他結束大起大落飽受折磨的一生,從此不用再受苦。既然他一生行俠仗義,還時時以天下蒼生為念,甚至於就是為此而獻出生命,那麼,他死後應該會有好的去處吧?啊呀不對不對!他選擇的是自殺,佛教也好基督教也好,自殺都是大罪,都是要下地獄的。佛教裡面也沒有什麼功過相抵這種事情吧?業也好功也好,一筆一筆算,一筆是一筆。
那麼《天龍八部》裡的壞人呢?例如天下第一大惡人段延慶,既然號稱天下第一惡,「惡貫滿盈」,應該很可怕了吧,不過卻有這樣的情節:在虛竹閉上眼睛胡亂塞了個白子在棋盤上救了他一命之後,他竟然就以「傳音入密」的功夫一路幫著虛竹破了珍瓏棋局,這個行為不像大惡人,倒比較像正常人。「無惡不作」的葉二娘也差不多,她為了保護情人的名譽和地位,無論如何不願說出情人的名字,這哪裡像無惡不作?倒比較像正常人。說不定還比某些正常人還要再善良一點呢!「兇神惡煞」岳老三就最離奇了,先是被段譽耍了一道拜他為師,最後還為了救師父丟掉了性命!第四惡的雲中鶴也做過好事,他為了搭救跳崖自殺的王語嫣,自己也被拉下去差點一起送了命!在《天龍八部》裡,壞人偶而也做做好事的!壞人偶而也蠻像正常人的!其實真實世界也應該是這樣,人性其實差不多,人性其實大家都差不多,即使過了幾百年,人性也還是差不多!壞人只是多做了一些響噹噹的惡行,而好人偶而也做做壞事的(大誤)。
然後好人也好壞人也好所有人都受著折磨,受著痛苦。段延慶苦於求不得。葉二娘則是愛別離。惡人也好英雄也罷,大家都有苦頭可以吃,不用爭,不用急。為什麼?因為業報... 嗎?(我想有些是)。因為人性?(貪嗔癡那些的)。因為人生免不了(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陰熾盛)?或者,更是因為性格裡的缺陷?蕭峰固然際遇坎坷;從人人佩服景仰的大英雄一夕之間變成人人憎惡甚或鄙夷的契丹人,等於從雲端之上摔落谷底之下,但折磨他一輩子令他痛苦萬分的,與其說是這個巨變,不如說是他自己性格裡的容易義憤填膺。單只失手打死阿朱這件事,就足夠令他這輩子從此跟幸福快樂四個字說 bye-bye!其實他並不是有勇無謀做事不顧後果的人,而是即使已知後果他也照樣會去做。因為在義憤的一剎那,是不容許有選擇的;在義憤之下,你只能伸張正義!所以我們就看到一個總是被義憤帶著走,可是又在理智上嚴厲反省自我批判的受苦的靈魂。難怪最後他會自殺,因為他無法原諒自己--其實他從來都不知道要如何原諒自己!到了勸退遼帝的南征後,又來了一個更大的難題:他不知道將再如何立足於天地之間!蕭峰是英雄,一個不知道如何原諒自己的悲劇英雄!西方的莎士比亞有奧塞羅,東方的金庸就有蕭峰。
說到蕭峰是英雄,就要說一下香港 TVB 1996 年版的《天龍八部》,飾演喬峰的是黃日華,扮相沒有問題,但我就是覺得有點怪怪的,大概是先入為主;因為小時候看過更早一個版本的《天龍八部》,雖然一樣是 TVB 拍的,但那時黃日華飾演的是虛竹小和尚,甚至於我還看過他所演的呆呆的郭靖,於是就覺得他應該就是那種忠厚老實到過份的樣子(據老頑童的評語應該叫做「簡直蠢笨無比」),所以在連結到智勇雙全、大口喝酒豪氣干雲、但是常常義憤填膺的大英雄喬峰時,就是,有那麼點兒,不習慣。不過,話雖如此,還是很佩服這個版本的導演(或者應該是編劇?),讓每一次喬峰的出場總是救困扶危大快人心;有如美國的超人,出現的時機總是恰到好處;早一分就還不夠驚險;晚一分就沒什麼好救了這樣的千鈞一髮!一上來就砰砰砰降龍二十八掌,畫面上龍騰虎躍,外帶喬峰個人專屬的主題音樂句!總之每一次喬峰出場,就是要叫人熱血沸騰。我看其他版本都沒這麼戲劇性的效果。1996 年這個版本在強調喬峰的英雄形象這一點上還真是用心。
不過,好像電視劇都只演到王語嫣終於接受段譽,結束了他的單戀,而原著裡面,雖然也有枯井裡王語嫣對段譽表露鍾情這一段,不過,幾經波折,最後她仍然是陪在表哥身旁的。其實我覺得她那樣有點可憐。她也算是情癡吧,跟段譽其實是一樣癡。書上面的結局(對段譽)比較好,這樣才能寫(段譽的)「心魔」。因為魔由心生,愈想愈美,愈想愈美,乃至於脫離了原本的樣貌,乃至於其實完全是自己心裡面的想像了,那當然是要多美就有多美,乃至於愈陷愈深,無法解脫。書裡面的王語嫣結局有點可憐。到後來又幾乎要令人討厭了。斤斤計較自己「多了一根白髮」、「眼角多了道皺紋」,在被拿來跟神仙姊姊的玉像相比時(因為兩者很像),轉頭看見鏡中怒氣正盛的自已,一氣之下推倒玉像,「我不要無常...」!從癡而復愚。段譽看到被打碎的玉像,嘆道連玉像也不能常保青春。不過,話說回來,王語嫣這樣也很平常,誰要無常啊?我也不要無常啊!呃,話說回來,電視劇就沒有演到這裡了,而是停在「段譽王語嫣有情人終成眷屬」,因為她終於明白誰才是真的愛她。電視劇裡的王語嫣顯得聰明多了。啊呀可是不對啊,愛情的世界裡,我是說,真愛的世界裡,是不應該計較聰明不聰明的不是嗎?愛了就愛了,沒有什麼選擇哪一個就比較聰明這種事。如果要利弊得失對錯計算,哪裡還是愛啊?王語嫣對她表哥(應該)就是真愛了。而世事往往是:選擇真愛可能從此前途多舛,像王語嫣那樣。要比較聰明一點、要做做計算也是可以,但那就是與真愛失之交臂。所以怎麼樣比較好?我看根本沒有什麼比較好,你覺得高興就好!做人要甘願啊。
這個故事裡好像沒有從頭壞到尾、從來沒有正常過的人啊?慕容復?其實他是太執著於(被賦予的)復興大燕的使命而已。他所做最壞的兩件事,大概就是對表妹始終無動於衷與最後殺了忠心耿耿的家臣。兩件事都是因為他認為會有礙於他的復燕使命。這樣看,他其實也挺可悲的,這個人到底有沒有真正活過啊?突然想到梅爾吉勃遜之《英雄本色》(Braveheart 1995),在這部片最後,蘇格蘭英雄威廉·華勒斯(William Wallace)被抓了關進死牢裡,王妃伊莎貝拉來探望他哭著說「這樣會很慘... 你會死」想要勸他投降,華勒斯回答說:「每個人都會死。但不是每個人都真正活過」。什麼叫做真正活過?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有一個信念,為這個信念努力一生直到死亡。這個信念,指的是一種終極價值,例如自由。威廉·華勒斯追求的就是蘇格蘭的的獨立自由。慕容復心心念念的,是先人的偉業,是換他來做皇帝。那可以是目標,卻不能是價值!不過我剛剛在說慕容復到底有沒有真正活過時,我當時想到的是他的家臣公冶乾所形容的,「他整天憂心忡忡,懷抱放不開」。何況他始終對他表妹的一片痴情無動於衷,看來是個無情的人。無情的人,能夠體會什麼是真正的快樂嗎?我相當地無法看好。
《天龍八部》到最後,除了段譽和虛竹因為悟而得到自由,算是有個幸福快樂的結局,大多數都滿慘的。阿朱、阿紫和蕭峰都死於非命,王語嫣因(執)著而迷,段正淳,以及他的諸位情人--段正淳最後選擇殉情,在他的情人們被慕容復殺掉以後(啊呀我竟然現在才想起來慕容復還做過這件大壞事!),出人意料之外!看來,可算是始亂而終不棄了,簡直要誇他有情有義了。不過在這裡還是要宣導一下:自殺不可取,自殺也不能解決問題。而鳩摩智這個惡僧,最後竟然能夠大徹大悟,痛改前非,成為一代高僧!他的結局也不錯。蕭峰他爸還有慕容復他爸,這兩人的結局也挺好,堪破紅塵,兩大仇人拉拉手做師兄弟,一起來悟道證道,當然,先要一起懺悔;這兩人作惡太多,殺業太大。但是佛說無不可度之人,所以他們還是可以放下屠刀。
看來,能不能有好結局,以這部小說而言,還是跟悟不悟道有關。至於出家或在家,那都沒有關係。慕容博和蕭遠山選擇了斷塵緣,出家修行。鳩摩智後來雲遊四方,說法弘法,功德也是不可思量。而貴為一國之君的段譽,乖乖地做他的仁君也很好。或者收服群妖為一派宗師的虛竹,就心存佛教、嚮慕正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這樣也是好的很。虛竹與段譽仍在紅塵。大家的途徑不同,那是因為每個人的緣法不同。何況,每個人的福報不同業報也不同。所以,也沒有什麼一定比較好的途徑。依我看,還是那句話:你高興就好--但是記著後面還有半句--做人要甘願!
寫到最後,自己覺得有點消極。說到底,人生就是要受苦,不管是際遇的起伏波折,或者是人生無常,還是良心的折磨,還是悔恨,還是性格裡的缺陷。又或者執著於心魔,心魔可以是人,當然也可以是事,以為做到什麼事,人生就會如何如何美好。又或者因著而迷,又或者痴而復愚。這些事情都比正道,至少都比斬斷煩惱絲要容易做到。何況,不執著,不管是對事還是對人,那還算是情真嗎?要不然就是目標與價值混為一談,窮忙一輩子。啊唷乾脆這輩子長醉不要醒,不然一旦清醒,豈不為過去汗顏?原諒自己嗎?那豈不是與罪惡妥協?錯了就錯了,怎麼可以揮揮衣袖說「嗯,我確實錯了」這麼善罷甘休?逝去的一切又怎麼可能彌補呢!然後不管最後決定怎麼做,雖然說是你高興就好,其實對於其中的得與失又不能不認份。真是覺得沮喪啊。那麼??只好一心求悟道,然後就不會執著,不會迷惘,得到解脫。成敗得失都可以盡付笑談。大徹大悟。不再受苦。可是,是悟道又不是看電視,說換台就換台,悟道怎麼能夠說悟就要悟?更何況,悟了道以後,會不會活得太沒有感覺?...
突然聽到一聲嘆息,「前面是深淵,腳下是薄冰。施主請回來。回頭是岸啊」。
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雪夜途經森林》有感
《雪夜途經森林》(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ny Evening),作者是美國詩人羅伯特·佛洛斯特(Robert Frost)。這首詩文字淺白,但意境縹緲、又似乎若有所指。(原詩可見本文最後。)這首詩的大意,是在一個下雪的夜晚,駕著馬車經過一座森林,詩人不由得勒馬駐足,停下片刻來欣賞這被大雪覆蓋的美麗森林。在這最深、最深夜裡的這一刻,四週闃寂無聲,唯一的聲響,竟只有微風吹過,和絨絨的雪花紛紛落下,這樣細微的聲音。
多美的景象!然而,
「這森林美麗、幽暗、深邃,
但是我還有承諾要守,
在可以沉睡前,我還有好幾哩的路要走。
在可以沉睡前,我還有好幾哩的路要走。」
其實,我是在一本介紹傳播理論的書裡讀到這首詩的,書裡引用最後這一節,即原詩最後四句,其實是想作為一個例子,說明製碼者(原詩作者)跟譯碼者(讀者)之間可能的誤差,即使詩人曾經明確說過這首詩裡的「沉睡」(sleep)不是在講「死亡」,不過,仍然有很多讀者覺得最後這一節講的就是人們在死前得完成責任義務!這首詩在寫完發表的那一刻,就好像有了自己的生命一樣,不再受作者的指揮。
大概是因為同時提到了「承諾」(promises)和「沉睡」(sleep)吧,於是,幾乎是下意識地;可說是直覺地,令人聯想到了人人此生都有應盡的責任,在責任未了之前,還不能休息;還不可以「安息」。更進一步體會這首詩,回想詩裡描述的一番景象:雪花紛紛、微風輕輕、幽深的森林,這好像講的是我們身處的這個娑婆世界!而萬籟俱寂的深夜,這好像指是我們的心靈--心湖--也許--平靜有如明鏡的心湖,所以才能接收到最最細微的「聲音」。但是,我還有應盡的義務,應盡的責任,所以我得繼續前進,雖然,長路迢迢,長夜漫漫。
真是令人驚豔!用字淺顯,表面上是寫景,似乎也只是寫景,最後卻向你暗示一個唯心的世界--「彼岸」。我不能再同意更多,我不能再感動更多:
我還有責任在身,
長夜漫漫,我還不能沉睡。
長夜漫漫,我還不能沉睡。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By Robert Frost
New Hampshire
1923
多美的景象!然而,
「這森林美麗、幽暗、深邃,
但是我還有承諾要守,
在可以沉睡前,我還有好幾哩的路要走。
在可以沉睡前,我還有好幾哩的路要走。」
其實,我是在一本介紹傳播理論的書裡讀到這首詩的,書裡引用最後這一節,即原詩最後四句,其實是想作為一個例子,說明製碼者(原詩作者)跟譯碼者(讀者)之間可能的誤差,即使詩人曾經明確說過這首詩裡的「沉睡」(sleep)不是在講「死亡」,不過,仍然有很多讀者覺得最後這一節講的就是人們在死前得完成責任義務!這首詩在寫完發表的那一刻,就好像有了自己的生命一樣,不再受作者的指揮。
大概是因為同時提到了「承諾」(promises)和「沉睡」(sleep)吧,於是,幾乎是下意識地;可說是直覺地,令人聯想到了人人此生都有應盡的責任,在責任未了之前,還不能休息;還不可以「安息」。更進一步體會這首詩,回想詩裡描述的一番景象:雪花紛紛、微風輕輕、幽深的森林,這好像講的是我們身處的這個娑婆世界!而萬籟俱寂的深夜,這好像指是我們的心靈--心湖--也許--平靜有如明鏡的心湖,所以才能接收到最最細微的「聲音」。但是,我還有應盡的義務,應盡的責任,所以我得繼續前進,雖然,長路迢迢,長夜漫漫。
真是令人驚豔!用字淺顯,表面上是寫景,似乎也只是寫景,最後卻向你暗示一個唯心的世界--「彼岸」。我不能再同意更多,我不能再感動更多:
我還有責任在身,
長夜漫漫,我還不能沉睡。
長夜漫漫,我還不能沉睡。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By Robert Frost
New Hampshire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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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雜記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傾城之戀》,世故的浪漫
昨晚看了電視劇《傾城之戀》,在電影台播出的,我以為是電影,怎知竟然好像沒盡頭;一個半鐘頭過去,才演到原著小說的開場,也就是徐太太來報,關於白流蘇的前任丈夫的死訊。接著又一個鐘頭過去,仍是一付不能收場的樣子!於是上網查資料,赫然發現,它原來是三十六集的電視劇!當場儍眼!那,這是從晚上九點開始播的,那!那?那是要播到天亮嗎?不!三十六集天亮也還播不完啊!簡直毛骨悚然了!趕緊查緯來的節目表,啊,好佳在,原來會播到一點。OK,那可以把它看完。原來,緯來播的是剪接版。至於它為何要這樣,這我就不明白了,之前《笑傲江湖》它也這樣做過,因為我已經看過《笑傲江湖》完整四十集的電視劇,所以再看它的剪接版,便覺得它像是 music video 那種東西,跳得好快。但《傾城之戀》,我雖然看過原著,電視劇則沒有,所以大致上覺得剪接得也挺合情合理的。不過難免有些地方、有些畫面,是有點跳的感覺,但都還在誤差容忍範圍內。
小說改編成電視劇/電影總是這樣,會被拿來跟原著比。特別是已經看過原著的狀況,難免會覺得哪裡哪裡改得不好,不合自己的想法。這大概是所謂的先入為主吧?就是把當前的經驗拿來跟先前經驗比較。但如果是先看改編的,再回頭看原著,會覺得改編的故事比原著精采嗎?我想那不是毫無可能,但也實在太少見(一時之間想不出例子)。比較多的狀況還是會以原著做為比較的基礎,評論對於原著的改動。以這部電視劇來說,剪接又濃縮的電視劇,整體而言不錯了。也許看了完整版我會更加喜歡也說不定。雖然它比原著加了很多內容進來,例如,原著對於白流蘇的第一段婚姻並沒有什麼描寫。電視劇就加了一大段。這是想讓觀眾瞭解為何她非離婚不可吧?簡言之,算是舖陳她在感情上的不順、不幸福。電視劇,總是要考慮到如何吸引觀眾明天還要能按時收看。換個角度想,而且,每次收看,都是相隔一段時間之後,所以也不能放太細節的東西,觀眾會忘。而且,也不能太過使用暗示的手法,觀眾極可能會忽略掉,最好是明講、演白。奇怪,我怎麼好像在為昨天看到的戲在找 "其實改編得不錯" 的理由啊?
其實,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覺得加了太多,多到甚至於使得整部戲的主題都有點鬆散了。主題容後再述。其次,對於白流蘇的描寫,在我的想法裡,會覺得她要比電視上更含蓄、內向、甚至壓抑一些。在電視劇裡,從她跟第一任丈夫的相處來看,她相當的強硬、活潑、主動。仔細想想,這樣的詮釋,也不無道理。畢竟她(堅持)離婚(書上說跑回娘家),然後她覺得不應該回去奔喪(書上的情節),確實是滿硬氣,性格滿堅靭的。但是在書上,她又對著母親哭,另外,范柳原曾說過流蘇的特長就是低頭,大概就是這樣,所以我會覺得她的外表,會更柔弱一點、舉止上會更含蓄一點,儘管我也相信她內心是堅靭的。無論如何,電視劇的編劇看到了這堅靭的一面,然後把它強化了。除此之外,大概是因為她會跳舞,而且應該是跳得不錯而令范柳原印象深刻(?),所以編劇也強化了她活潑的那一面。
那麼故事主題又是什麼呢?我想就是扣著戲名/小說名:傾城之戀。兩個 "自私" 的人,因著香港的傾覆,認清了自己對對方的感情、終於甘願付出自己的真心。"自私"?這只是一個籠統簡單的形容。我想,女主角白流蘇,我覺得她是 "矜持",但不是說 "愛呷假小意"(想吃又裝客氣)那一種矜持,而是,「擔心自己的付出最終會給自己帶來傷害」的那一種矜持。這種矜持還真是跨越時代吧?即使是二十一世紀的現代的、獨立自主的女性也可能會有的顧慮(或者男性說不定也有)。就是自我保護嘛!程度比較強的自我保護。而男主角范柳原呢,具體來說就是 "不甘願"吧,那種「為什麼是妳?憑什麼是妳?」那種不甘願。這個好像也一樣具有普遍性,是自古以來普天下的男性同胞都 "不陌生" 的情緒。呃,是這樣吧?(XDD)呃,女性有些也會有啦。欸,大家不要對號入座啊!總之,故事是這樣子,這兩個人,基於這樣的心理,所以始終爾虞我詐,大玩心理戰,"情場如戰場"。最後,是在轟炸聲當中、在城市的傾頹毀壞當中,認清了只能活一次的事實,脫去了自我保護,脫去驕傲,面對自己的真心,付出自己的真心。
張愛玲對於人性的觀察,我覺得她是看得很透澈的,然後,用一種不帶保留的態度來描寫。張愛玲寫流蘇的兄嫂們的態度,母親的心態與顧慮,直接曝露那種斤斤計較、愛嚼舌根等等無情的一面。呃,不知為什麼,對於她筆下那種冷血無情的手足親情,讀起來真讓我心都冷了;感覺寒風刺骨。呃,對,就是她的描寫實在太生動、太有感染力了!話說回來,我真的很慶幸,我生長的這個時代,結婚不結婚,什麼時候結婚,完全可以是、就是我自己的事!但是,回到原著小說,故事裡的時代不是。所以流蘇在這故事裡,受著這些氣、這些委曲。柳原的遭遇也類似,雖然書裡對於他的過去著墨不多,但是已經點到為止。而對於人性,張愛玲除了毫不保留的描寫,她最強烈的批評,則是借主角之口來傳達;『呸!他們也配!』
儘管男女主角兩人這麼多顧慮,而且這麼多令人血液凍結的親友,但是結局卻是浪漫的。所以,該怎麼說呢?世故的浪漫?這個故事就是世故的浪漫!男女主角都世故,週遭的人更世故,結果卻是打破世故的藩離,修成愛情正果;結果卻是有情人沒有死於戰火,可以終成眷屬。這樣的情節,既世故,又浪漫。書裡最後這樣說,『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這不可理喻的世界裡,誰知道什麼是因,什麼是果?誰知道呢?也許就因為要成全她,一個大都市傾覆了。成千上萬的人死去,成千上萬的人痛苦著... 傳奇裡的傾國傾城的人大抵如此』,於是為這洞悉人性的故事披上了傳奇、披上了浪漫的色彩!
昨天我又再讀了一次原著小說,短短幾頁,重讀的感覺又不太一樣!大概年紀大了,記憶退化,讀來彷彿第一次讀... 我的意思是說,仍然是驚咋不已!真是每讀一次,驚豔一次!張愛玲的文字,竟然能夠既繁複又洗鍊!還有那種信筆揮灑,那種充滿了自信,滔滔不絕,必要時,又能百轉千迴。真的是令我嘆為觀止。然後,為了確認自己沒記錯,剛才再查一次維基,《傾城之戀》真的是她二十多歲的作品。二十多歲!二十多歲呀!好有夙慧!真是天才!想起前面一段引用,傾國傾城那一段,再琢磨一次那段文字,確實是散發著有如朝陽般自信的光芒,光彩奪目!這樣年輕的作家,寫出這樣世故的浪漫!真是天才!
小說改編成電視劇/電影總是這樣,會被拿來跟原著比。特別是已經看過原著的狀況,難免會覺得哪裡哪裡改得不好,不合自己的想法。這大概是所謂的先入為主吧?就是把當前的經驗拿來跟先前經驗比較。但如果是先看改編的,再回頭看原著,會覺得改編的故事比原著精采嗎?我想那不是毫無可能,但也實在太少見(一時之間想不出例子)。比較多的狀況還是會以原著做為比較的基礎,評論對於原著的改動。以這部電視劇來說,剪接又濃縮的電視劇,整體而言不錯了。也許看了完整版我會更加喜歡也說不定。雖然它比原著加了很多內容進來,例如,原著對於白流蘇的第一段婚姻並沒有什麼描寫。電視劇就加了一大段。這是想讓觀眾瞭解為何她非離婚不可吧?簡言之,算是舖陳她在感情上的不順、不幸福。電視劇,總是要考慮到如何吸引觀眾明天還要能按時收看。換個角度想,而且,每次收看,都是相隔一段時間之後,所以也不能放太細節的東西,觀眾會忘。而且,也不能太過使用暗示的手法,觀眾極可能會忽略掉,最好是明講、演白。奇怪,我怎麼好像在為昨天看到的戲在找 "其實改編得不錯" 的理由啊?
其實,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覺得加了太多,多到甚至於使得整部戲的主題都有點鬆散了。主題容後再述。其次,對於白流蘇的描寫,在我的想法裡,會覺得她要比電視上更含蓄、內向、甚至壓抑一些。在電視劇裡,從她跟第一任丈夫的相處來看,她相當的強硬、活潑、主動。仔細想想,這樣的詮釋,也不無道理。畢竟她(堅持)離婚(書上說跑回娘家),然後她覺得不應該回去奔喪(書上的情節),確實是滿硬氣,性格滿堅靭的。但是在書上,她又對著母親哭,另外,范柳原曾說過流蘇的特長就是低頭,大概就是這樣,所以我會覺得她的外表,會更柔弱一點、舉止上會更含蓄一點,儘管我也相信她內心是堅靭的。無論如何,電視劇的編劇看到了這堅靭的一面,然後把它強化了。除此之外,大概是因為她會跳舞,而且應該是跳得不錯而令范柳原印象深刻(?),所以編劇也強化了她活潑的那一面。
那麼故事主題又是什麼呢?我想就是扣著戲名/小說名:傾城之戀。兩個 "自私" 的人,因著香港的傾覆,認清了自己對對方的感情、終於甘願付出自己的真心。"自私"?這只是一個籠統簡單的形容。我想,女主角白流蘇,我覺得她是 "矜持",但不是說 "愛呷假小意"(想吃又裝客氣)那一種矜持,而是,「擔心自己的付出最終會給自己帶來傷害」的那一種矜持。這種矜持還真是跨越時代吧?即使是二十一世紀的現代的、獨立自主的女性也可能會有的顧慮(或者男性說不定也有)。就是自我保護嘛!程度比較強的自我保護。而男主角范柳原呢,具體來說就是 "不甘願"吧,那種「為什麼是妳?憑什麼是妳?」那種不甘願。這個好像也一樣具有普遍性,是自古以來普天下的男性同胞都 "不陌生" 的情緒。呃,是這樣吧?(XDD)呃,女性有些也會有啦。欸,大家不要對號入座啊!總之,故事是這樣子,這兩個人,基於這樣的心理,所以始終爾虞我詐,大玩心理戰,"情場如戰場"。最後,是在轟炸聲當中、在城市的傾頹毀壞當中,認清了只能活一次的事實,脫去了自我保護,脫去驕傲,面對自己的真心,付出自己的真心。
張愛玲對於人性的觀察,我覺得她是看得很透澈的,然後,用一種不帶保留的態度來描寫。張愛玲寫流蘇的兄嫂們的態度,母親的心態與顧慮,直接曝露那種斤斤計較、愛嚼舌根等等無情的一面。呃,不知為什麼,對於她筆下那種冷血無情的手足親情,讀起來真讓我心都冷了;感覺寒風刺骨。呃,對,就是她的描寫實在太生動、太有感染力了!話說回來,我真的很慶幸,我生長的這個時代,結婚不結婚,什麼時候結婚,完全可以是、就是我自己的事!但是,回到原著小說,故事裡的時代不是。所以流蘇在這故事裡,受著這些氣、這些委曲。柳原的遭遇也類似,雖然書裡對於他的過去著墨不多,但是已經點到為止。而對於人性,張愛玲除了毫不保留的描寫,她最強烈的批評,則是借主角之口來傳達;『呸!他們也配!』
儘管男女主角兩人這麼多顧慮,而且這麼多令人血液凍結的親友,但是結局卻是浪漫的。所以,該怎麼說呢?世故的浪漫?這個故事就是世故的浪漫!男女主角都世故,週遭的人更世故,結果卻是打破世故的藩離,修成愛情正果;結果卻是有情人沒有死於戰火,可以終成眷屬。這樣的情節,既世故,又浪漫。書裡最後這樣說,『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這不可理喻的世界裡,誰知道什麼是因,什麼是果?誰知道呢?也許就因為要成全她,一個大都市傾覆了。成千上萬的人死去,成千上萬的人痛苦著... 傳奇裡的傾國傾城的人大抵如此』,於是為這洞悉人性的故事披上了傳奇、披上了浪漫的色彩!
昨天我又再讀了一次原著小說,短短幾頁,重讀的感覺又不太一樣!大概年紀大了,記憶退化,讀來彷彿第一次讀... 我的意思是說,仍然是驚咋不已!真是每讀一次,驚豔一次!張愛玲的文字,竟然能夠既繁複又洗鍊!還有那種信筆揮灑,那種充滿了自信,滔滔不絕,必要時,又能百轉千迴。真的是令我嘆為觀止。然後,為了確認自己沒記錯,剛才再查一次維基,《傾城之戀》真的是她二十多歲的作品。二十多歲!二十多歲呀!好有夙慧!真是天才!想起前面一段引用,傾國傾城那一段,再琢磨一次那段文字,確實是散發著有如朝陽般自信的光芒,光彩奪目!這樣年輕的作家,寫出這樣世故的浪漫!真是天才!
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一瞬永恒,《京華煙雲》
說實在,我幾乎有點不好意思提到這本書。因為這是一本跟台灣的現在距離如此遙遠的一本書!它的故事背景,空間上是北京(主要是),而時間上,則是從西元 1900 年的義和拳之亂開始,一直到民國二十七年(1938)元旦,也就是中日戰爭爆發後的第一個元旦。這一段時期的中國動盪不已,包括發生革命推翻了滿清帝國,結束了中國二千多年歷史的帝制,而列強割地殖民,軍閥混戰,西方的新思想、新生活方式不斷撞擊傳統,民眾的國家意識一再被激發,乃至於走上街頭抗爭等等。京華煙雲敍述的,就是在這樣一個紛亂擾嚷不安的大時代氛圍下,首善之區北京城裡,富裕的曾、姚兩大家族的故事。這個題材,縱使是對於台灣的外省二代,也就是跟隨蔣介石撤退來到台灣的下一代,民國初年也是非常遙遠甚至陌生的,大概只是歷史課本上的幾個人名、幾樁事件。而對於台灣其它的族群,例如先祖在更早幾百年前就已經越過黑水溝來到台灣的,或者是台灣原住民,這段故事就更加遙遠了。由於我個人還滿在意 "社會觀感" 的 (;p),我當然知道,一個發生在二十世紀初的北京城的故事,相較於現在民國九十九年台灣更切身的問題,ECFA 啦,二代健保啦,稅改啦,水資源政策,國土保育這一些議題(又比方像是中共瞄準台灣的幾千顆飛彈啦,或者是是否開放陸生來台這一些兩岸議題),京華煙雲這一本書的確顯得很,呃,跟目前這個時空背景脫節!究竟,這樣的故事,會有多少人有興趣呢?不過,我還是把它看完了。
《京華煙雲》的作者是林語堂。他以英文寫作此書,當年也是以英文出版,書名是:Moment in Peking。Peking 是北平的譯音。中華民國初年把清朝時的北京城改名為北平,但是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以後,又改名回「北京」。我讀的是中譯本。譯者是誰,這書竟然半個字也沒提。不知是什麼道理。翻譯年代跟原文出版同時代。據書末的記載,此書寫作於一九三七至三八(民國二十六至二十七年),譯作的時間則始於一九三八,但是譯後記的時間點則註明了一九四五年,正好是大戰結束的那一年。可以猜想戰爭對於譯作的影響。所以,雖然是譯作白話文,但他的語法用詞並不是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比方他常用「願意」,但並不是我們習慣的那個意思或用法,以當今台灣的中文用語,比較像是我們習慣說的「想要」。也許這些用詞在中國的普通話裡現在還是這樣?這我就不清楚。其它種種例子還有很多。總之,讀起來的感覺,就是有點兒不習慣。我個人對於民初白話文的感覺就是這樣,就是覺得不自然。當然這不是作者或譯者的問題。只是時空背景相差太遠。
首先,人物角色減少了,有些角色直接砍掉。或者,將幾個角色的經歷混為一個角色,或者直接搬到另一人身上。這種現象在小說改編為電視劇時並不稀奇,但通常是發生在次要角色上,可是京華煙雲的電視劇,卻是發生在主要人物上面!而且,也因為際遇的不同,以致於人物的性格也變得不一樣了!這個是比較奇怪的地方。姚莫愁跟曾蓀亞(新亞)這兩人可為代表。其實兩者互相比較,可以看出電視劇是想要讓劇情更為緊湊,而且,為了加深觀眾對於主角們性格的印象,刻意極端化他們的個性,讓好人壞人分明,至於個性不突出的,則將他描寫得很軟弱(曾襟亞)。
其次,前面提到人名的部份,姚木蘭,姚莫愁,孔立夫這幾個人名沒變。但是,曾家三兄弟就不一樣了;彬亞變成平亞,襟亞還好沒變,新亞則變成了蓀亞。雖然這極有可能是譯音的關係,但是其實書中有提到這三兄弟名字的意思,因此,電視劇用的名字是不能夠符合原著的意思的。
再來,還有一個大改動是年齡、時間。小說設定的年代是1900年的拳亂,故事始於姚木蘭一家逃離京城。而電視劇則把年代整個往後拉,差了十七年,也就是一九一七年的張勳復辟,木蘭一家逃離京城。故事人物的年齡,因此也跟著作了更動。簡單地說,姚木蘭的年紀小了十八歲。時間位移十八年乍聽之下,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但是,二十世紀的中國,歷史大事好幾樁,改動了主角們的年紀,主角們關心到的事情也就不一樣了。在小說裡面,木蘭的長女阿滿十五歲時,參加了發生在民國十四年(1925)的學運(五三十事件),十五歲的女孩子尚且關心甚至參與學運,那麼,如果以電視劇版的年齡來看,木蘭在當時是十七歲,她可能對此毫不關心嗎?其它人尤其是立夫,他們有可能也都不關心嗎?而電視劇裡提都沒提當時風起雲湧的學生愛國運動。這樣說吧,如果說連《上海灘》裡的許文強都得參加五四運動,那麼同時代的知識青年立夫、木蘭卻不曾關心學生愛國運動?這個就變成人物角色說服力的缺憾了。
最後,應該是為了吸引現代觀眾的口味,電視版著重在描寫與發揮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真的是轟轟烈烈,甚至感覺有點瓊瑤電視劇的 fju)、外遇事件、婆媳問題、(精神上的)出軌等等,以現代電視劇的標準來看,的確是劇情張力十足!但是這樣做的代價,卻是讓原本一部描述大時代兒女的故事,變成了家庭倫理劇。這已經不是改得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原著與電視劇兩者在本質上已經是不一樣的東西。
中華文化本身並沒有產生一個強大的宗教,與世界上其它文明相比,例如阿拉伯民族有回教,印度有佛教和印度教,而西方文明概括而言有天主教、基督教。中華文化裡雖然有道教,但是作為宗教的道教在人們行為上的規範強度和對於思維的影響,則不深刻。說到道教,可能最特出的是各式各樣的符咒。而這些符咒對於人們生活具有規範強度嗎?相較於其它文明裡面宗教的影響程度,例如天主教基督教的原罪的觀念,其實深化而影響歐美文明注重法治,因為原本就帶著罪惡的人是需要被規範和管理的。又比方回教,阿拉一手寶劍一手《可蘭經》,我們可以感受到牠的賞罰分明、善惡分明。印證到回教國家,可以看到不符合規定動輒被處以鞭刑。中華文明裡,一直沒有這樣一個強力的宗教,而是有儒家的思想、有道家的思想,從不同面向來引導、指導、教導人們的言行思想,穩定了社會。當然,不能忽略佛教在人們生活上面和思想上面的影響。無論如何,不管是哪一個宗教,在中華文化的層面上,其影響深度都相對(其它文化)來得小。幾乎可以說,相較於其它文化裡宗教的重要性,在中華文化裡,具有這樣重要性的則是儒家和道家的思想。
《京華煙雲》的作者是林語堂。他以英文寫作此書,當年也是以英文出版,書名是:Moment in Peking。Peking 是北平的譯音。中華民國初年把清朝時的北京城改名為北平,但是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以後,又改名回「北京」。我讀的是中譯本。譯者是誰,這書竟然半個字也沒提。不知是什麼道理。翻譯年代跟原文出版同時代。據書末的記載,此書寫作於一九三七至三八(民國二十六至二十七年),譯作的時間則始於一九三八,但是譯後記的時間點則註明了一九四五年,正好是大戰結束的那一年。可以猜想戰爭對於譯作的影響。所以,雖然是譯作白話文,但他的語法用詞並不是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比方他常用「願意」,但並不是我們習慣的那個意思或用法,以當今台灣的中文用語,比較像是我們習慣說的「想要」。也許這些用詞在中國的普通話裡現在還是這樣?這我就不清楚。其它種種例子還有很多。總之,讀起來的感覺,就是有點兒不習慣。我個人對於民初白話文的感覺就是這樣,就是覺得不自然。當然這不是作者或譯者的問題。只是時空背景相差太遠。
電視劇《京華煙雲》
為什麼會讀這本書,呃,應該說兩本,它是上下兩冊。其實是因為之前無意中看過了同名電視劇,於是好奇起來。電視劇裡演的是一個錯誤的婚姻,丈夫不愛妻子另結新歡,妻子也有自己的初戀情人,兩人還搞到要鬧離婚!夫妻兩人在感情上各玩各的,這令我好奇,林語堂先生的原著會是如何來描寫這樣「現代化」的情節。現在,書既然看完了,我可以斷言,電視劇對於原著的改動,非常非常之大。幾乎像是借了人名而已那樣。但人名其實也不大一樣,留待後述。首先,人物角色減少了,有些角色直接砍掉。或者,將幾個角色的經歷混為一個角色,或者直接搬到另一人身上。這種現象在小說改編為電視劇時並不稀奇,但通常是發生在次要角色上,可是京華煙雲的電視劇,卻是發生在主要人物上面!而且,也因為際遇的不同,以致於人物的性格也變得不一樣了!這個是比較奇怪的地方。姚莫愁跟曾蓀亞(新亞)這兩人可為代表。其實兩者互相比較,可以看出電視劇是想要讓劇情更為緊湊,而且,為了加深觀眾對於主角們性格的印象,刻意極端化他們的個性,讓好人壞人分明,至於個性不突出的,則將他描寫得很軟弱(曾襟亞)。
其次,前面提到人名的部份,姚木蘭,姚莫愁,孔立夫這幾個人名沒變。但是,曾家三兄弟就不一樣了;彬亞變成平亞,襟亞還好沒變,新亞則變成了蓀亞。雖然這極有可能是譯音的關係,但是其實書中有提到這三兄弟名字的意思,因此,電視劇用的名字是不能夠符合原著的意思的。
再來,還有一個大改動是年齡、時間。小說設定的年代是1900年的拳亂,故事始於姚木蘭一家逃離京城。而電視劇則把年代整個往後拉,差了十七年,也就是一九一七年的張勳復辟,木蘭一家逃離京城。故事人物的年齡,因此也跟著作了更動。簡單地說,姚木蘭的年紀小了十八歲。時間位移十八年乍聽之下,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但是,二十世紀的中國,歷史大事好幾樁,改動了主角們的年紀,主角們關心到的事情也就不一樣了。在小說裡面,木蘭的長女阿滿十五歲時,參加了發生在民國十四年(1925)的學運(五三十事件),十五歲的女孩子尚且關心甚至參與學運,那麼,如果以電視劇版的年齡來看,木蘭在當時是十七歲,她可能對此毫不關心嗎?其它人尤其是立夫,他們有可能也都不關心嗎?而電視劇裡提都沒提當時風起雲湧的學生愛國運動。這樣說吧,如果說連《上海灘》裡的許文強都得參加五四運動,那麼同時代的知識青年立夫、木蘭卻不曾關心學生愛國運動?這個就變成人物角色說服力的缺憾了。
最後,應該是為了吸引現代觀眾的口味,電視版著重在描寫與發揮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真的是轟轟烈烈,甚至感覺有點瓊瑤電視劇的 fju)、外遇事件、婆媳問題、(精神上的)出軌等等,以現代電視劇的標準來看,的確是劇情張力十足!但是這樣做的代價,卻是讓原本一部描述大時代兒女的故事,變成了家庭倫理劇。這已經不是改得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原著與電視劇兩者在本質上已經是不一樣的東西。
道家哲學
回到書本。這本小說是以道家的哲學作為骨幹。而我對於道家哲學自認為是陌生的,認為道家哲學必然就是老莊哲學,而老莊哲學,我只知它有出世消極的涵意,但《莊子》一書則應該是頗為有趣,因為裡面有很多神話故事,有很多故事比喻。事實上,《莊子》我只讀過一篇【養生主】,大學《國文選》裡的一課,讀得也是渾渾噩噩,一問三不知。可是,讀著《京華煙雲》,讀著林語堂的解說道家思想,我才知道,其實道家思想是如何地潛移默化在我們的文化裡了。像是相生相剋的道理,像是陰陽二元論,像是有生就有死,生與死是生命的循環,像是此消彼長,生生不息,像是精神上的不朽。這些不都是我們骨子裡、血液裡流著的思想嗎?我才知道,中華文化,其實就是道家精神為其特色。也許有人要反駁,應該是儒家思想吧。嗯,坦白講,我也不需自創說法,早就有專家說過,中華文化是以儒道思想為特色。也是,這兩者融合得如此自然,有些地方則為互補;若要入世出仕則儒,若要遁世出世則道。好像一點也不矛盾啊!儒家說要中庸,所以你不偏廢,不走極端。道家說要順其自然,柔弱勝剛強,所以你不強求,回歸自然,你進退有據。這兩家的哲學,看似執兩端,但在中華兒女身上,卻是自然運用,幾乎像是本能。如果非得區分儒道的話,或許可以這樣來區分:儒家的思想,通常被用來規範人的行為;要講倫理,要守禮節,要仁慈(寬以待人嚴以律己);而道家的思想,則常被用來教導人們的內在智慧;生命循環不已,事理具有相對性,沒有絕對,還有至柔可以剋至剛(如滴水穿石)等等道理。這些智慧可以幫助人們得到心靈的平靜。中華文化本身並沒有產生一個強大的宗教,與世界上其它文明相比,例如阿拉伯民族有回教,印度有佛教和印度教,而西方文明概括而言有天主教、基督教。中華文化裡雖然有道教,但是作為宗教的道教在人們行為上的規範強度和對於思維的影響,則不深刻。說到道教,可能最特出的是各式各樣的符咒。而這些符咒對於人們生活具有規範強度嗎?相較於其它文明裡面宗教的影響程度,例如天主教基督教的原罪的觀念,其實深化而影響歐美文明注重法治,因為原本就帶著罪惡的人是需要被規範和管理的。又比方回教,阿拉一手寶劍一手《可蘭經》,我們可以感受到牠的賞罰分明、善惡分明。印證到回教國家,可以看到不符合規定動輒被處以鞭刑。中華文明裡,一直沒有這樣一個強力的宗教,而是有儒家的思想、有道家的思想,從不同面向來引導、指導、教導人們的言行思想,穩定了社會。當然,不能忽略佛教在人們生活上面和思想上面的影響。無論如何,不管是哪一個宗教,在中華文化的層面上,其影響深度都相對(其它文化)來得小。幾乎可以說,相較於其它文化裡宗教的重要性,在中華文化裡,具有這樣重要性的則是儒家和道家的思想。
恬淡的美感
雖然是個變動劇烈的大時代,但是書裡面對於市民的生活描述還是很有趣。可以感受到作者對於北京城的熱愛。書裡描述了北京城的市民生活,歷史遺跡,四季變化,唯獨比較缺的是飲食。但是,這也可能是因為時代吧?也許在那個時代,吃得好還是得富裕的人家家裡的廚房,才可以變化出種種珍饈。書裡面有提到當時比較新潮的娛樂,包括看電影(那時候還是默片的時代吧?),還有上館子,還有去大飯店宴會跳舞,例如提到「六國飯店」,其它並沒有特別提到什麼名店。也許那個時代,並不時興到哪一家新開的館子嚐新、或者是尋訪哪一家「一位難求」的名店。但是,作者本人是很風雅的,他描述了像是晨起散步順便收集花露回來泡茶,又或者是去尋幽訪勝 -- 登泰山那一段相當有趣,又或者是憑弔古跡。又或者是關於季節變遷、天氣變化的描寫,像是秋季如何吃蟹(那一段十分有趣),甚至於去看大水。如此這般,讀者也跟著故事主角們一起沉浸在大自然的悠然之中。有時則是感受著時光河流的流動。種種這些描寫,令人感受到人的渺小,有如滄海之一粟。另一方面,卻也感受到人是大自然的一部份,有一種天人合一的感動。軍閥、政客與電視名嘴
然而畢竟是一個動亂的年代,列強割據,軍閥則劃地為王、又復彼此交戰不已。於是A軍閥被B軍閥打跑,B軍閥又被C軍閥趕走,每一個軍閥說是要維持當地的秩序保護善良的百姓,其實都是憑個人的好惡在行事。行的又是什麼事?搜括民脂民膏、中飽私囊之事。看到對於軍閥追逐私利這部份的描寫,卻很奇怪地令我聯想起現在的電視名嘴們,有時甚至聯想起某些政客,口口聲聲為民發聲,其實倒比較像是搏取新聞版面!又比方在質詢的時候,出口成髒 -- 呃,口出惡言,動手動腳,暗器亂飛(例如鞋子。需要去 Youtube 找找那個畫面作證嗎?應該大家都還有印象吧?),觀眾還以為是在看武俠片!不是在質詢施政嗎?不是在討論政策嗎?至於那些空口說白話的,就別提了。很難叫人不相信這些人只是想著個人的名氣和利益。話說軍閥實在很可惡,最終也淹沒在歷史潮流裡。這些名嘴政客們,我願意相信,他們也會被時間所淘汰!過去一些不能理性問政(作秀作過了頭的)有好些個已經被選民給拋棄了就是一個證明。至於電視名嘴們,我想他們心裡應該也是有所意識到,一個汰換一個,其實,觀眾也不是有什麼菜就只吃什麼菜的。慷慨激昂的終章
由於這本書寫作的時點正是中日大戰剛剛開始,故事是寫到大撤退。當然現在的眼光來看會覺得斷得有點突然,為何不寫到戰爭勝利。但是一九三八年當時確實是無從得知戰爭的結果。雖然卻是預知了戰爭的慘烈;書裡已經預言將「戰至最後一人」。也許,從書中的語氣看來,可能更像是宣示奮戰到底的決心。在當時正當外敵欺侮的時空背景之下,作者的語氣慷慨激昂。事實上,場景與情節的安排也是,一步步推向高峰,令人想起貝多芬命運交響曲第四樂章的末尾,弦律愈來愈急,情緒也愈來愈高亢。對照書的前半,節奏相對和緩、祥和,木蘭的新婚後生活那一段幾乎像是牧歌一般地閑適。或者,就是因為這反差所以加深了對於結尾的意外感。但是回到歷史現實,時代的巨浪就是這樣的無情。而現實世界一旦露出了殘忍的面目,文學小說也不能不反映真實。後世五百年
無論如何,接下來的歷史發展仍舊是驚濤駭浪,大地慘遭無情戰火的洗禮,「戰至最後一人」。接下是國共內戰,最終連結到今天台灣海峽兩岸分治的現實。這可能也是一個因素,令我對於故事結束在一九三八年感到有點突兀,覺得未完待續。一九四九年以後,兩岸各寫各的歷史;借用龍應台的一句話,兩岸各自寫了一半的歷史。而且,一半的歷史並不始於一九四九,而是始於,清帝遜位吧!所以,如果我能在五百年後重生該有多好?到那時,這些不過就是歷史,沒有了立場不同所以不能傾聽、不能理解、不能寬容,沒有了情緒,沒有了零和(zero-sum)。只有史實,和經過光陰淬鍊出來的智慧。不過,不知到那個時候,能不能找到這本書呢?我並不是認為它沒有那樣的價值,而是擔心它會被淹没在兩岸之間。淹没在 "太遙遠" 與 "道不同" 之間。林語堂先生葬在台灣。雖然說改編成電視劇應該有助於推廣這本書的普及,不過,如果這樣想,又不能不問,「那可是,這種改編法,是要提醒人們這一本書呢,還是要人們忽略它?」。就連維基百科 Wikipedia 對於這本書的解說,竟然也誤植電視劇的人物性格為書中主要角色!啊!但願,五百年後,歷史就是歷史,文學就是文學,我想,應該也會是這樣子。因為時間之手可以撫平一切。瞬息永恒
這本書像是味道很獨特的一道菜,喜歡的人,就會享用得很開心。但不一定人人都那麼喜歡它的口味。雖然我個人覺得它有一點鬆散,但我覺得它的精采好看之處,在於它所描繪的那種恬淡悠然的生活,和生活態度。還有,林語堂先生對道家思想的解說,將它溶入故事裡面主角們的生活哲學。終於,向讀者們展現道家的理想生活,從而指引了讀者(道家的)人生智慧。總結地說,『時間彷彿是一條永遠流動不止的,莊嚴的,不能改變的河。』這樣看起來,每個人的一生,『對於古老又長春不老』的天與地,『不過是一瞬,不過是假時間之手所寫下來的一則故事。』(語出頁1041)而於是,我這一瞬的生命,溶入時間河流裡,我就是時間河流裡的一滴水,我就是這天地無窮盡生命的一分子,如此,就沒有所謂個人的生死了。思念及此,心中昇起一種感動,難道這就是道家所謂的「道」嗎?思念及此,感動之餘,腦海裡響起悠揚的樂聲,想起貝多芬田園交響曲裡的牧歌,如此和諧、如此閑適。而就這樣的一份感動,這本書就已經不是侷限專屬於北京;民國初年紛亂的、新舊思潮相互碰撞的北京!雖然,它的書名還是直接點出,林語堂先生想描寫的,是時間河流某一點上的北京城;Moment in Peking。但是,當然,一瞬,卻可以看見永恒。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
《出走》:逃離現實,不逃離希望
艾莉思‧孟若 Alice Munro 的《出走》(Runaway)。這是一本短篇小說集。看完也好幾天了,讀後感想也爬梳了好幾天,但是始終無法下筆。沒時間是其一,其實,主要還是太多太多感觸。
孟若的作品多為短篇。這是我第一次看她的作品。她是加拿大人。2009 年還獲得英國的文學大奬,國際布克奬 Man Booker International Prize。其實這本書擺在我家櫃子裡也有幾年了。是我買的,好巧。不是家人買的而我一直沒機會看,而是,因為我想看所以買回來,但是一直被冷落在那裡,最近才看。這在我實在沒什麼;我很容易被書皮封面所誘惑,要不然就是在哪裡看過的簡介,很容易就覺得是非看不可的書,然後又不可能也不願等到不知哪一個圖書館裡有這本書。但是,買回家後,我就會覺得「明天再看」,然後,每天都是「明天再看」。
其實我早該好好看看這本書的,像我這樣愛好自由的靈魂... (吭?)。雖是短篇小說集,但是都在繞著書名打轉;出走;runaway;用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情境,描寫出走、想要出走、還有「被出走」。甚至也還有,除了人以外,甚至也還有抽象的主體 -- 出走的「機會」,出走的「命運」,出走了的「人生」。她的故事是為所有天下女性而寫的,為天下所有為人妻者所寫的,為天下所有為人女兒所寫的,為天下所有為人母親所寫的。簡單地說,她的故事淋漓盡致地描寫了女性所擔任的不同角色的不同樣貌。但是,以此為基底,她的故事所呈現出來的人生際遇、心理感受諸如遺憾、無奈、或者無力,則是普世的、不分性別的(呃,我是這樣相信啦)。這樣好了,既然是短篇小說集,我又這麼樣的喜愛,那麼我就針對每個故事,簡述我的感想。
〈出走〉。第一篇,與書名同名,講的是想要出走的人妻,她的故事告訴我們,原來所謂家庭暴力並不只是肢體暴力,其實,心理上的壓力也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暴力。不過,我這樣講還是超級簡化了這個故事的內涵。所謂心理壓力,她講的也不只是心理壓力。可能也是,我舉個例子,「日復一日,又沒有更美好未來的想像,如此這般重複的日子好像沒有盡頭」,像這樣的空虛感。
接下來三篇,〈機遇〉、〈快了〉、和〈沉默〉。主角同一人,茱麗葉,三個故事講三個不同的人生階段,三個不同的角色。機遇,指的是愛情的機遇,跑來的(跑向女主角),跑走的(被女主角趕跑),跑去的(女主角跑去追尋的)。整篇給人的感覺,是一種淡淡的,「其實,機遇,不也就是命中早注定的嗎?」這樣的感觸。
〈快了〉,講的,我認為是,做某一件事的時機,而且那個時機,是稍縱即逝的。這裡,茱麗葉是女兒的身份,其實她也是母親了,但是故事的主體是她做為女兒這個角色,和她與父母的關係、與父母的相處。我是照著書本編排的順序閱讀的,讀到了這個故事時感動非常。甚至於根本就是摒氣凝神一口氣讀下去,直到故事結束,然後,悵然若失。故事的一開頭,是茱麗葉跟她的朋友(其實是她 "丈夫" 的朋友,呃,對了,茱麗葉跟他其實沒結婚,準確地說應該叫做"同居人")談一幅畫,她送給父母的一幅畫,夏卡爾 Marc Chagall 的〈我和我的村莊〉(Me And My Village)。Google 圖片可以找到這幅畫。就像這幅畫,又抽象又現代,在故事一開始,我實在不知道孟若想要說什麼。但是讀到某一個點,我已經恍然大悟了。而讀完後,真的是掩卷深思!在腦海裡回想這個故事的每一個情節,覺得她是如此小心佈局,悉心舖陳,真的是所謂的精心雕琢,琢磨出這樣一個故事,講稍縱即逝的時機,而且果然是,當明白它稍縱即逝時,它早已經消逝了。
為什麼我一直說感觸良多,難以整理總結?就是因為,這個故事不只是這樣!回顧一下故事情節,完全找不到離奇的安排;孟若的故事非常的生活化,簡直像你的日記!看完我突然覺得人生不就是這樣!眾生不就是這樣!人生不就是像這樣充斥著小小的快樂,小小的無奈,想像起來很偉大,有時覺得好平凡?種種五味雜陳,人生的況味。孟若的故事總是這樣不愠不火地,四平八穩地,可是丟給你的震撼,卻絲毫不減其力道。
〈沈默〉,這個故事,也是在講親子關係,不過是以母親的角度。標題指的是母女之間,悄無聲息,杳無音信。是的,這回出走的是女兒。簡直像叛逃,一去再也不回頭!
又再一次地,不只是這樣,不只是出走的女兒這樣!孟若的故事,如果只有單一面向,單一意旨,今天就不會是孟若了!故事裡,一樣地,舖陳母親這個角色的經歷,是母親也是妻子,夫妻關係對於親子關係的影響,等等。我現在明白過來,孟若有多擅長這主題!
稍微輕鬆一點的題外話,這個故事裡面有一段情節,茱麗葉的丈夫發生海難意外身亡,遺體被沖回海邊,後來舉行火葬的儀式。在火葬儀式中,茱麗葉的感想,『她想到管他是誰--崔羅尼?--從火焰裡抓出雪萊的心。心,具有久遠歷史的重要性。奇怪竟在那一刻想到,不久以前,一個多肉的器官竟被看得這麼寶貴,看成是勇氣和愛的所在。』原來,Munro 在這裡用了雪萊火葬的典故。英國詩人雪萊 Percy Shelley 也是死於海難,也一樣是遺體最後被沖回岸邊,然後由於當時的法律規定,這種情況必須火化,所以由雪萊生前的好友詩人拜倫 Lord Byron 及崔羅尼 Edward Trelawny 以希臘儀式舉行火化。崔羅尼在大火中即時搶出雪萊的心,交給雪萊的遺孀瑪麗‧雪萊 Mary Shelley,這顆心陪伴了她餘生。瑪麗雪萊?沒錯,創作了《科學怪人》 (Frankenstein) 的就是她!還有,剛好前一陣子聽節目介紹得知原來瑪麗雪萊的母親 Mary Wollstonecraft 是女性主義的先鋒、是教育學家、也是英國啟蒙時代的思想家。母女兩人都是才女,不世出的奇女子!我不知道孟若用了雪萊火葬的典故是否有特別的涵意,是不是意指茱麗葉也是一個很有才氣像瑪麗雪萊那樣的女性,可是有才氣並不等於人生就會比較幸福、遭遇任何困難險阻都可以所向披靡?或者,也可能她只是單純用了這個典故,暗示茱麗葉其實也希望能保有她丈夫艾瑞克的心?我不知道。
〈激情〉。其實我很想說,這個故事裡,出走的就是激情。這樣簡化這個故事。不過,實在不完全是。與其探究出走的是什麼,我覺得更容易瞭解的是順勢而為。這個故事講的就是順勢而為,每一個當下的行為,其實都不是刻意安排、事前計畫的,只是單純地符合當下的心境、或者當下的情勢、當下的感覺。然後,不知不覺,愈走愈遠。到最後,除了當事人,別人都無法想像怎麼可能從 A 點走到 B 點,A 點如果是北極,那麼 B 點就是南極。只有當事人才知道,他們只是順著直線走下去。人生當中,是有這樣的時刻吧?唉,我幾乎想說,「經常如此吧」....
〈侵犯〉。這個故事,很難說主角到底是誰,是羅蘭,還是戴芬妮。這個故事裡,出走的是,希望,更具體地說,是戴芬妮的希望。但卻是從羅蘭的角度來說這個故事。這其實是精心的設計。一方面,你更無能為力(從羅蘭的角度來看),但是,到了最後,痛苦的程度卻也減輕了一些,因為失望是別人(即戴芬妮)的。
〈弄人〉。大概是因為英文原來的篇名都是一個字,所以中譯者也特意的安排每一個故事篇名都是兩個字。這個故事講的就是造化弄人。與其它故事相較,我個人覺得比較單純一些,可以把它歸類為愛情故事。其中,描寫一年後的約會那一段,女主角依約來到男主角的店門口,在門外遲疑著,觀察著,她看見男主角了,而對方還沒有看見他,她要直接走進去呢?還是應該等他看見她?那個段落,雖然不是驚悚小說,也不是懸疑小說,不過,讀起來還真是叫人感到焦急,「到底會怎樣?」。故事的主題是造化弄人,而孟若,好像也想順便加一句:「人生如戲」。故事一開始就是女主角準備要去看莎士比亞的舞台劇,這是她每年的固定節目,她有多麼喜歡每年這個時候,進城裡去看莎翁的戲。故事到了最後,孟若借女主角之口,提問/下結論,或者我們所在的世界就是一個大型的戲台呢?一定是這樣,所以,只要有任何一個小地方出了差錯,台上的節目就亂了套了。
這個故事,我覺得出走的是「幸福」。
〈異能〉。講的是超能力。這個故事比較特別...(靜默三秒鐘),好啦,其實我看不懂。哪位網友大德如果可以賜教就太好了。我抓不到孟若想要表達些什麼。呃,嗯,或者,也許她想講的,就只是如同故事最後,老了的南西偶然買到的一張紙片上面所寫的那樣:「路途容易,如果你懂得在旅行時攜帶輕便的行李。」也許,這句話就是故事的中心?這句話雖然很淺顯,但是寓意可以很豐富,而且可以套用:如果歐黎懂得只要「輕便的行李」;如果他能滿足於;如果他能明白,跟泰薩相愛、相守就足夠的話。就是這樣嗎?不清楚。
出走的是,心。我覺得。
如此,多麼美好!世事無圓滿,但我們從不曾放棄希望。
孟若的作品多為短篇。這是我第一次看她的作品。她是加拿大人。2009 年還獲得英國的文學大奬,國際布克奬 Man Booker International Prize。其實這本書擺在我家櫃子裡也有幾年了。是我買的,好巧。不是家人買的而我一直沒機會看,而是,因為我想看所以買回來,但是一直被冷落在那裡,最近才看。這在我實在沒什麼;我很容易被書皮封面所誘惑,要不然就是在哪裡看過的簡介,很容易就覺得是非看不可的書,然後又不可能也不願等到不知哪一個圖書館裡有這本書。但是,買回家後,我就會覺得「明天再看」,然後,每天都是「明天再看」。
其實我早該好好看看這本書的,像我這樣愛好自由的靈魂... (吭?)。雖是短篇小說集,但是都在繞著書名打轉;出走;runaway;用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情境,描寫出走、想要出走、還有「被出走」。甚至也還有,除了人以外,甚至也還有抽象的主體 -- 出走的「機會」,出走的「命運」,出走了的「人生」。她的故事是為所有天下女性而寫的,為天下所有為人妻者所寫的,為天下所有為人女兒所寫的,為天下所有為人母親所寫的。簡單地說,她的故事淋漓盡致地描寫了女性所擔任的不同角色的不同樣貌。但是,以此為基底,她的故事所呈現出來的人生際遇、心理感受諸如遺憾、無奈、或者無力,則是普世的、不分性別的(呃,我是這樣相信啦)。這樣好了,既然是短篇小說集,我又這麼樣的喜愛,那麼我就針對每個故事,簡述我的感想。
〈出走〉。第一篇,與書名同名,講的是想要出走的人妻,她的故事告訴我們,原來所謂家庭暴力並不只是肢體暴力,其實,心理上的壓力也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暴力。不過,我這樣講還是超級簡化了這個故事的內涵。所謂心理壓力,她講的也不只是心理壓力。可能也是,我舉個例子,「日復一日,又沒有更美好未來的想像,如此這般重複的日子好像沒有盡頭」,像這樣的空虛感。
接下來三篇,〈機遇〉、〈快了〉、和〈沉默〉。主角同一人,茱麗葉,三個故事講三個不同的人生階段,三個不同的角色。機遇,指的是愛情的機遇,跑來的(跑向女主角),跑走的(被女主角趕跑),跑去的(女主角跑去追尋的)。整篇給人的感覺,是一種淡淡的,「其實,機遇,不也就是命中早注定的嗎?」這樣的感觸。
〈快了〉,講的,我認為是,做某一件事的時機,而且那個時機,是稍縱即逝的。這裡,茱麗葉是女兒的身份,其實她也是母親了,但是故事的主體是她做為女兒這個角色,和她與父母的關係、與父母的相處。我是照著書本編排的順序閱讀的,讀到了這個故事時感動非常。甚至於根本就是摒氣凝神一口氣讀下去,直到故事結束,然後,悵然若失。故事的一開頭,是茱麗葉跟她的朋友(其實是她 "丈夫" 的朋友,呃,對了,茱麗葉跟他其實沒結婚,準確地說應該叫做"同居人")談一幅畫,她送給父母的一幅畫,夏卡爾 Marc Chagall 的〈我和我的村莊〉(Me And My Village)。Google 圖片可以找到這幅畫。就像這幅畫,又抽象又現代,在故事一開始,我實在不知道孟若想要說什麼。但是讀到某一個點,我已經恍然大悟了。而讀完後,真的是掩卷深思!在腦海裡回想這個故事的每一個情節,覺得她是如此小心佈局,悉心舖陳,真的是所謂的精心雕琢,琢磨出這樣一個故事,講稍縱即逝的時機,而且果然是,當明白它稍縱即逝時,它早已經消逝了。
為什麼我一直說感觸良多,難以整理總結?就是因為,這個故事不只是這樣!回顧一下故事情節,完全找不到離奇的安排;孟若的故事非常的生活化,簡直像你的日記!看完我突然覺得人生不就是這樣!眾生不就是這樣!人生不就是像這樣充斥著小小的快樂,小小的無奈,想像起來很偉大,有時覺得好平凡?種種五味雜陳,人生的況味。孟若的故事總是這樣不愠不火地,四平八穩地,可是丟給你的震撼,卻絲毫不減其力道。
〈沈默〉,這個故事,也是在講親子關係,不過是以母親的角度。標題指的是母女之間,悄無聲息,杳無音信。是的,這回出走的是女兒。簡直像叛逃,一去再也不回頭!
又再一次地,不只是這樣,不只是出走的女兒這樣!孟若的故事,如果只有單一面向,單一意旨,今天就不會是孟若了!故事裡,一樣地,舖陳母親這個角色的經歷,是母親也是妻子,夫妻關係對於親子關係的影響,等等。我現在明白過來,孟若有多擅長這主題!
稍微輕鬆一點的題外話,這個故事裡面有一段情節,茱麗葉的丈夫發生海難意外身亡,遺體被沖回海邊,後來舉行火葬的儀式。在火葬儀式中,茱麗葉的感想,『她想到管他是誰--崔羅尼?--從火焰裡抓出雪萊的心。心,具有久遠歷史的重要性。奇怪竟在那一刻想到,不久以前,一個多肉的器官竟被看得這麼寶貴,看成是勇氣和愛的所在。』原來,Munro 在這裡用了雪萊火葬的典故。英國詩人雪萊 Percy Shelley 也是死於海難,也一樣是遺體最後被沖回岸邊,然後由於當時的法律規定,這種情況必須火化,所以由雪萊生前的好友詩人拜倫 Lord Byron 及崔羅尼 Edward Trelawny 以希臘儀式舉行火化。崔羅尼在大火中即時搶出雪萊的心,交給雪萊的遺孀瑪麗‧雪萊 Mary Shelley,這顆心陪伴了她餘生。瑪麗雪萊?沒錯,創作了《科學怪人》 (Frankenstein) 的就是她!還有,剛好前一陣子聽節目介紹得知原來瑪麗雪萊的母親 Mary Wollstonecraft 是女性主義的先鋒、是教育學家、也是英國啟蒙時代的思想家。母女兩人都是才女,不世出的奇女子!我不知道孟若用了雪萊火葬的典故是否有特別的涵意,是不是意指茱麗葉也是一個很有才氣像瑪麗雪萊那樣的女性,可是有才氣並不等於人生就會比較幸福、遭遇任何困難險阻都可以所向披靡?或者,也可能她只是單純用了這個典故,暗示茱麗葉其實也希望能保有她丈夫艾瑞克的心?我不知道。
〈激情〉。其實我很想說,這個故事裡,出走的就是激情。這樣簡化這個故事。不過,實在不完全是。與其探究出走的是什麼,我覺得更容易瞭解的是順勢而為。這個故事講的就是順勢而為,每一個當下的行為,其實都不是刻意安排、事前計畫的,只是單純地符合當下的心境、或者當下的情勢、當下的感覺。然後,不知不覺,愈走愈遠。到最後,除了當事人,別人都無法想像怎麼可能從 A 點走到 B 點,A 點如果是北極,那麼 B 點就是南極。只有當事人才知道,他們只是順著直線走下去。人生當中,是有這樣的時刻吧?唉,我幾乎想說,「經常如此吧」....
〈侵犯〉。這個故事,很難說主角到底是誰,是羅蘭,還是戴芬妮。這個故事裡,出走的是,希望,更具體地說,是戴芬妮的希望。但卻是從羅蘭的角度來說這個故事。這其實是精心的設計。一方面,你更無能為力(從羅蘭的角度來看),但是,到了最後,痛苦的程度卻也減輕了一些,因為失望是別人(即戴芬妮)的。
〈弄人〉。大概是因為英文原來的篇名都是一個字,所以中譯者也特意的安排每一個故事篇名都是兩個字。這個故事講的就是造化弄人。與其它故事相較,我個人覺得比較單純一些,可以把它歸類為愛情故事。其中,描寫一年後的約會那一段,女主角依約來到男主角的店門口,在門外遲疑著,觀察著,她看見男主角了,而對方還沒有看見他,她要直接走進去呢?還是應該等他看見她?那個段落,雖然不是驚悚小說,也不是懸疑小說,不過,讀起來還真是叫人感到焦急,「到底會怎樣?」。故事的主題是造化弄人,而孟若,好像也想順便加一句:「人生如戲」。故事一開始就是女主角準備要去看莎士比亞的舞台劇,這是她每年的固定節目,她有多麼喜歡每年這個時候,進城裡去看莎翁的戲。故事到了最後,孟若借女主角之口,提問/下結論,或者我們所在的世界就是一個大型的戲台呢?一定是這樣,所以,只要有任何一個小地方出了差錯,台上的節目就亂了套了。
這個故事,我覺得出走的是「幸福」。
〈異能〉。講的是超能力。這個故事比較特別...(靜默三秒鐘),好啦,其實我看不懂。哪位網友大德如果可以賜教就太好了。我抓不到孟若想要表達些什麼。呃,嗯,或者,也許她想講的,就只是如同故事最後,老了的南西偶然買到的一張紙片上面所寫的那樣:「路途容易,如果你懂得在旅行時攜帶輕便的行李。」也許,這句話就是故事的中心?這句話雖然很淺顯,但是寓意可以很豐富,而且可以套用:如果歐黎懂得只要「輕便的行李」;如果他能滿足於;如果他能明白,跟泰薩相愛、相守就足夠的話。就是這樣嗎?不清楚。
出走的是,心。我覺得。
總結
我喜歡孟若的故事結構。首尾互相呼應。開頭講此情此景,接下來交待過去,舖陳為何、如何等等,填充細節。最後,接續開頭,把故事說完。而中間的過程,她也會不時地丟一些,呃,「麵包屑」,經常是看完了故事,會發現其實在前面某處就埋下伏筆了。這樣除了給人一種完整感,而且好像也具有了解開謎語的樂趣。她的故事,平實自然,表面上波瀾不興,可是,最終你才發現其實都是經過精心安排的,每一個點,都寓意深遠。就好像摺紙,一隻美麗的紙鶴,把它拆開就是一張普通的紙。讀孟若的小說,就好像手上拿著這樣一張普通的紙,你還不知道它原本是什麼,順著摺痕,慢慢地摺回去,最後恍然大悟,它原來是一隻美麗的紙鶴!這樣的恍然大悟,令人驚喜非常。要不然,就是低迴不已。至於故事的內涵,前面說了這麼多,我想應該也顯示了我對於她的故事情節的喜愛。她的故事講的是快樂幸福嗎?絕不!絕不!絕不!借用它書衣上的簡介:「孟若的故事充滿一水不能二渡,過去無法挽回這樣逼視現實的殘酷。」確確實實,就是這樣。然而她的故事,固然沒有明示的像是「從此以後幸福美滿」的結局,可是,也從來沒有過斷絕,它只是跟過去斷裂,總是,像新接龍電腦遊戲裡的 F2;重開新局。我實在喜歡她的故事的這種,味道,平實的故事情節,如此地貼近生活,沒有一個人完美,沒有一件事完滿(人生不就是這樣?),可是,又一點也不悲觀!希望,就好像微弱的燭火,雖然在風中搖曳著,卻不會熄滅!如此,多麼美好!世事無圓滿,但我們從不曾放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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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雜記
2010年3月20日 星期六
《愛在瘟疫蔓延時》:寫實主義的愛情?
賈西亞‧馬奎斯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的作品。他是 1982 年諾貝爾文學奬的得主。很久以前看過他寫的《百年孤寂》,很喜歡他的魔幻寫實的手法,對於這本書於是抱了很大的期待。但是,斷斷續續,讀得很慢。後來也沒讀完,放下來一年半載,也許更久,總之,直到今年二月,才接著把它讀完。這部小說描寫的主題一如書名透露的(中文書名可說是直譯其意),就是愛情故事,而且是綿延貫串超過五十年的愛情故事!對照之下,我也花了難以計數的時間,中間還一度放下,但始終未曾忘懷,春去秋來,冬盡春迎,經過了不知幾個季節,終於把它看完。我用了這樣長時間的耐心,也算是對細數漫長時間的這本書致上崇高的敬意吧? :D
《愛在瘟疫蔓延時》整本書的主題,就是愛情。瘟疫在這本書裡,也就說瘟疫在這個愛情故事裡,則是像球賽中的 "外卡",讓故事裡的人,展開新的關係。但由始至終在講的都是愛情,而且,還是老年人的愛情。呃,嗯,我完全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沒有負面評價的意味。因為,有時候,人們好像會用「老人」來形容過時的東西。我不是那個意思。故事裡面的愛情橫跨半個世紀,不是延伸到下一代,或者下輩子,像是七世夫妻那樣,不是!男女主角還是原班人馬,而且,他們也沒有小龍女的本事,可以永遠(看起來)十八歲。不,他們是一天一天地變老,唯一不變的,就是始終牽掛縈懷的愛情。那麼,是在講結縭半世紀的一對夫妻的愛情?呃,也不完全是!那樣的故事,有點遺憾地說,恐怕很難成為好看的愛情故事。雖然在現實生活裡,我們都夢想自己的愛情故事能夠天長地久。不過,讀小說,看戲劇,好像還是轟轟烈烈那一種精采好看些,「地久天長,海枯石爛」,那個拿來作為發誓之用就好了。這本小說,它講的也不全然是這種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再唸一次它的書名,《愛在瘟疫蔓延時》,那麼它至少總是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吧?有著這樣一個挺浪漫的書名?雖則似乎帶點滄桑的味道?嗯,事實上,書名唸起來是很浪漫,但是故事本身是否浪漫,那就要看你如何定義浪漫。我能說的,還是這一句,這是一個老年人的愛情故事。
更具體地說,這是一部步調緩慢,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突然想起卡通小甜甜的歌詞 XD),慢慢走過來的愛情故事,從青年,壯年,熟年,中年,到老年,隨著年齡,心智,經歷,外表,一步一步跟著演化的愛情。從年輕時的青澀尷尬,最後,到了老年,似乎變成了老年人的固執(或者叫耐心?),諸如此類。這真是只有大師,只有大師才能揮灑自如的繁縟細節。我是說,半個世紀這麼長的時間,該有有多少細節,應該被舖陳,又該有多少細節,應該被剔除,這只有大師,只有像馬奎斯這樣不厭其煩、相信真相永遠複雜*的大師,才能夠掌握得如此恰到好處!就如本書導讀的部份也提到的,在觀看這個基本上深情不移、沒有改變的愛情,像這樣單一的情節,讀者同時也看見了歷史長河,有如涓滴細流,緩緩流過。所以說,大師就是大師!
*馬奎斯本人很不喜歡接受採訪,他尤其討厭那種詰問式的,也就是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的那種採訪。不只是這樣,他還非常不喜歡對方用任何的方式記錄下訪談的內容,不論是用錄音的方式或是作筆記!他曾經有一次在接受記者的現場錄影訪問時,在一問一答連答個幾題之後,馬奎斯就直接起身離開,不顧訪談仍在進行中!非常的酷。他的想法就是,現實本來就是複雜的,如何能用這種一問一答的方式就能說明白呢?他可以、也願意有耐心地,即使是需要織呈細節說給你聽,就像說故事那樣 -- 既然是「說故事」,那麼錄音作筆記,應該... 滿容易造成困擾。-- 以上是根據幫馬奎斯寫了一本傳記(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A Life)的 Gerald Martin 在一次訪問中所說。
這一本書,其實不是我特別喜歡的一本書。我個人覺得有些沈悶。可是終究一頁一頁看了下去,我想一直吸引我把這書看下去的,其中有一點就是他對於老年人的樣態與心理的描述,這對我是滿大一個引力。因為自己的父母也步入老年了,這幾年,看到他們漸漸出現的老態,其實是每每發現,每每驚訝。書裡面的描寫,有時後或者有我爸媽的影子,有時又或許可以說明我爸媽的心理狀態,比方老夫老妻會吵的話題,又好比老夫老妻之間的默契,諸如此類。其實很難用論說的方式來描述說明這些情狀,「現實總是複雜的」,所以,最好的表現方式,就是像這樣,用一個好好訴說的故事來描寫。所以,這些描寫,勾起了我的興趣,對照到自己父母身上。當然,我爸媽的愛情故事,跟這個故事是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也沒有半點類似的情節!我的爸媽,有他們之間的「宿怨」(就是那種每次拌嘴就要拿出來複習一下的陳年舊帳),可是,他們也有只屬於他們,外人不會瞭解的幸福。這其實絕對不只是我父母才如此,任何一對夫妻,或者情侶也一樣,只要是被時間這個篩子給篩過的感情,能夠留下來的,都會有這樣的情況,「宿怨」、與幸福。不過用「宿怨」這個詞好像有點強烈了,或者叫做「小埋怨」?總之,就是這一點,唯一可稱為「相似之處」;讓我可以對照自己父母情感的這一點,使我看得下去,儘管是覺得故事有點沉悶。
也許是有點沉悶的愛情故事?或者,其實是難以被讀懂的愛情故事?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想要穿透故事,你一定要讀一讀(允晨文化出版的中譯本所附上的)導讀《充滿國族喻意的愛情小說》,作者是鄭樹森。他的導讀可以幫助讀者閱讀這一本書。他指出這是一本充滿國族喻意的小說。簡單地說,這個故事可以說是以女主角為主體,代表哥倫比亞這個國家,而丈夫和「情人」,則分別代表兩種不同的「文化意識」:「現代化」、和民族自尊。除了國族喻意之外,如果不對照哥倫比亞同時間的歷史大事,可能只能夠讀到表面的現象,其實會更沉悶,因為你不知道它的背景意涵。有點類似人們常說的,「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只有內行人才能完全地、充分地欣賞到全部的價值。種種詳情,請見鄭樹森的導讀。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我後來才知道的事情,我覺得也有助於這本小說的閱讀。一個是關於南美州特別是哥倫比亞的民情,他們的民族性比較「熱情」;「多情」(這個應該滿常聽說),尤有甚者,在他們的社會裡,一個男子有多少小孩,不管是否是婚生,都是愈多愈讓人尊敬,至於究竟是婚生子女,還是私生子,這個沒有那麼重要。「婚外情」或者「情婦」、「情夫」並不是那麼地「引人注目」、「招人非議」。另一件事情,是馬奎斯自己的愛情故事。他的太太跟他在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當時馬奎斯十四歲,她九歲。他那時就認定她會作他的太太,但是她並沒有同樣的感覺。他們是後來才互相確認了對彼此的感情,但是仍然因為一些事情的阻隔,分隔兩地,馬奎斯始終認定是她,雖然馬奎斯自己其實還有其它的情人;他跟其他人在一起。總之,他們結婚時,他 31 歲,也就是認識 17 年之後了。沒有任何研究馬奎斯作品的專家說過他個人的感情故事與《愛在瘟疫蔓延時》有任何關聯,如果我想那樣說,我也得去找更多的資料來證明,或者自己去請問已經高齡八十三歲的馬奎斯,但是,這麼直接的問題,他一定也不會想回覆 XD。其實我只是「想到」而已,《愛在瘟疫蔓延時》裡的阿里薩等待他的愛人費爾米納等了至少五十年,我覺得好扯,然後我不能不想到馬奎斯本人的愛情在結婚前也長跑了十七年!就只是這樣。
最後,再補充一下,這本書的題獻詞:「自然,本書為梅塞德斯而作」。誰是梅塞德斯?就是馬奎斯的夫人啊!Amigo!
《愛在瘟疫蔓延時》整本書的主題,就是愛情。瘟疫在這本書裡,也就說瘟疫在這個愛情故事裡,則是像球賽中的 "外卡",讓故事裡的人,展開新的關係。但由始至終在講的都是愛情,而且,還是老年人的愛情。呃,嗯,我完全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沒有負面評價的意味。因為,有時候,人們好像會用「老人」來形容過時的東西。我不是那個意思。故事裡面的愛情橫跨半個世紀,不是延伸到下一代,或者下輩子,像是七世夫妻那樣,不是!男女主角還是原班人馬,而且,他們也沒有小龍女的本事,可以永遠(看起來)十八歲。不,他們是一天一天地變老,唯一不變的,就是始終牽掛縈懷的愛情。那麼,是在講結縭半世紀的一對夫妻的愛情?呃,也不完全是!那樣的故事,有點遺憾地說,恐怕很難成為好看的愛情故事。雖然在現實生活裡,我們都夢想自己的愛情故事能夠天長地久。不過,讀小說,看戲劇,好像還是轟轟烈烈那一種精采好看些,「地久天長,海枯石爛」,那個拿來作為發誓之用就好了。這本小說,它講的也不全然是這種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再唸一次它的書名,《愛在瘟疫蔓延時》,那麼它至少總是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吧?有著這樣一個挺浪漫的書名?雖則似乎帶點滄桑的味道?嗯,事實上,書名唸起來是很浪漫,但是故事本身是否浪漫,那就要看你如何定義浪漫。我能說的,還是這一句,這是一個老年人的愛情故事。
更具體地說,這是一部步調緩慢,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突然想起卡通小甜甜的歌詞 XD),慢慢走過來的愛情故事,從青年,壯年,熟年,中年,到老年,隨著年齡,心智,經歷,外表,一步一步跟著演化的愛情。從年輕時的青澀尷尬,最後,到了老年,似乎變成了老年人的固執(或者叫耐心?),諸如此類。這真是只有大師,只有大師才能揮灑自如的繁縟細節。我是說,半個世紀這麼長的時間,該有有多少細節,應該被舖陳,又該有多少細節,應該被剔除,這只有大師,只有像馬奎斯這樣不厭其煩、相信真相永遠複雜*的大師,才能夠掌握得如此恰到好處!就如本書導讀的部份也提到的,在觀看這個基本上深情不移、沒有改變的愛情,像這樣單一的情節,讀者同時也看見了歷史長河,有如涓滴細流,緩緩流過。所以說,大師就是大師!
*馬奎斯本人很不喜歡接受採訪,他尤其討厭那種詰問式的,也就是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的那種採訪。不只是這樣,他還非常不喜歡對方用任何的方式記錄下訪談的內容,不論是用錄音的方式或是作筆記!他曾經有一次在接受記者的現場錄影訪問時,在一問一答連答個幾題之後,馬奎斯就直接起身離開,不顧訪談仍在進行中!非常的酷。他的想法就是,現實本來就是複雜的,如何能用這種一問一答的方式就能說明白呢?他可以、也願意有耐心地,即使是需要織呈細節說給你聽,就像說故事那樣 -- 既然是「說故事」,那麼錄音作筆記,應該... 滿容易造成困擾。-- 以上是根據幫馬奎斯寫了一本傳記(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A Life)的 Gerald Martin 在一次訪問中所說。
這一本書,其實不是我特別喜歡的一本書。我個人覺得有些沈悶。可是終究一頁一頁看了下去,我想一直吸引我把這書看下去的,其中有一點就是他對於老年人的樣態與心理的描述,這對我是滿大一個引力。因為自己的父母也步入老年了,這幾年,看到他們漸漸出現的老態,其實是每每發現,每每驚訝。書裡面的描寫,有時後或者有我爸媽的影子,有時又或許可以說明我爸媽的心理狀態,比方老夫老妻會吵的話題,又好比老夫老妻之間的默契,諸如此類。其實很難用論說的方式來描述說明這些情狀,「現實總是複雜的」,所以,最好的表現方式,就是像這樣,用一個好好訴說的故事來描寫。所以,這些描寫,勾起了我的興趣,對照到自己父母身上。當然,我爸媽的愛情故事,跟這個故事是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也沒有半點類似的情節!我的爸媽,有他們之間的「宿怨」(就是那種每次拌嘴就要拿出來複習一下的陳年舊帳),可是,他們也有只屬於他們,外人不會瞭解的幸福。這其實絕對不只是我父母才如此,任何一對夫妻,或者情侶也一樣,只要是被時間這個篩子給篩過的感情,能夠留下來的,都會有這樣的情況,「宿怨」、與幸福。不過用「宿怨」這個詞好像有點強烈了,或者叫做「小埋怨」?總之,就是這一點,唯一可稱為「相似之處」;讓我可以對照自己父母情感的這一點,使我看得下去,儘管是覺得故事有點沉悶。
也許是有點沉悶的愛情故事?或者,其實是難以被讀懂的愛情故事?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想要穿透故事,你一定要讀一讀(允晨文化出版的中譯本所附上的)導讀《充滿國族喻意的愛情小說》,作者是鄭樹森。他的導讀可以幫助讀者閱讀這一本書。他指出這是一本充滿國族喻意的小說。簡單地說,這個故事可以說是以女主角為主體,代表哥倫比亞這個國家,而丈夫和「情人」,則分別代表兩種不同的「文化意識」:「現代化」、和民族自尊。除了國族喻意之外,如果不對照哥倫比亞同時間的歷史大事,可能只能夠讀到表面的現象,其實會更沉悶,因為你不知道它的背景意涵。有點類似人們常說的,「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只有內行人才能完全地、充分地欣賞到全部的價值。種種詳情,請見鄭樹森的導讀。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我後來才知道的事情,我覺得也有助於這本小說的閱讀。一個是關於南美州特別是哥倫比亞的民情,他們的民族性比較「熱情」;「多情」(這個應該滿常聽說),尤有甚者,在他們的社會裡,一個男子有多少小孩,不管是否是婚生,都是愈多愈讓人尊敬,至於究竟是婚生子女,還是私生子,這個沒有那麼重要。「婚外情」或者「情婦」、「情夫」並不是那麼地「引人注目」、「招人非議」。另一件事情,是馬奎斯自己的愛情故事。他的太太跟他在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當時馬奎斯十四歲,她九歲。他那時就認定她會作他的太太,但是她並沒有同樣的感覺。他們是後來才互相確認了對彼此的感情,但是仍然因為一些事情的阻隔,分隔兩地,馬奎斯始終認定是她,雖然馬奎斯自己其實還有其它的情人;他跟其他人在一起。總之,他們結婚時,他 31 歲,也就是認識 17 年之後了。沒有任何研究馬奎斯作品的專家說過他個人的感情故事與《愛在瘟疫蔓延時》有任何關聯,如果我想那樣說,我也得去找更多的資料來證明,或者自己去請問已經高齡八十三歲的馬奎斯,但是,這麼直接的問題,他一定也不會想回覆 XD。其實我只是「想到」而已,《愛在瘟疫蔓延時》裡的阿里薩等待他的愛人費爾米納等了至少五十年,我覺得好扯,然後我不能不想到馬奎斯本人的愛情在結婚前也長跑了十七年!就只是這樣。
最後,再補充一下,這本書的題獻詞:「自然,本書為梅塞德斯而作」。誰是梅塞德斯?就是馬奎斯的夫人啊!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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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拉森的《龍紋身的女孩》
《龍紋身的女孩》,是千禧年系列的首部曲。作者是瑞典的史迪格‧拉森 (Stieg Larsson)。千禧年系列一共有三本。據猜測他原本應該是有意寫十本的,這樣的猜測是根據瑞典犯罪小說的慣例。但是寫完三本之後,他卻突然病故,非常令人遺憾。第二部是《玩火的女孩》。第三部的中文版預訂在今年四月上市。
這本小說,我覺得是推理小說和犯罪小說的綜合體。推理小說著重在案情分析。作者從故意打散的蛛絲馬跡中,把各個細節連貫起來,用條理分明、邏輯清楚的方式,說服讀者一個解謎的過程。犯罪小說,則著重在分析罪犯的心理,可能得追溯他的成長過程,也可能會訴諸心理異常,無論如何,重點在於描述罪犯的犯行本身。所以這類型的小說通常顯得晦暗,因為揭開、甚至細訴過多人性的黑暗與邪惡面。
說到人性,你相信孟子的性善論,還是荀子的性惡論?如果我沒記錯,老師當年陳述了兩方的理論,然後丟出這個問題,最後給了一個中庸的答案,那就是要看是從什麼角度來觀察人性,因為人性裡面同時有善也有惡。善惡雖是互斥的兩種性質,但卻可以同時存在一個人身上。角度不同的善惡應該是隨處可見。想想你最瞭解的家人,你一定知道我的意思。除了角度的問題,每個人善惡的成份比例也都大不相同。如果善用白色來代表,惡用黑色,那麼地球上的人,應該是深淺不一的灰色。而且,觀察的角度不同,顯現的灰色也不大一樣,就好像同樣是灰色在光線不足的地方看起來接近黑灰,但在陽光下又看起來像是淺灰。
我可以接受深淺各異的灰色。成長的過程不也就是包括學習「認知」、甚至於「欣賞」各式各樣的灰色?至少,不能接受的灰色,我也能夠試著去理解。至於連理解都不能夠的,那麼就試著別被它擾亂!要做到這些並不是那麼難,我覺得比較大的考驗是「無力感」,發現你其實改變不了什麼這種無力感。舉個例子,你知道如果某一個家人的性格裡,稍微有一點不一樣,其它家人的生活就會簡單些快樂些。可是,那只是「如果」,現實還是現實,這種無力感。話說回來,也許就是這樣子的無力感,所以人的生活才能精采刺激;有想望、有失望、有挫折、有克服,千變萬化、高潮起伏。
回到小說。這本小說裡面講的其實是黑色。不是灰色。小說裡面描述的罪行,應該說是「爆炸性」,並不算是在呈現人性的複雜度。但是,也可以說,算是某種程度地隱喻了人性的複雜性;就是因為人是這麼的複雜,所以再完備的社會福利制度,仍然不能保護到所有人。故事的主角莎蘭德,我們的偵探,能解開懸案、伸張正義的女英雄,卻是那個社會福利完備的國家裡的邊緣人物。她有反社會的傾向,有使用暴力的歷史紀錄,故事裡的保護制度,在讀者看來倒比較像是綑綁她,甚至是迫害她的束縛與牢籠!只不過,社會制度的觀察反省並不是這本書的重點。雖然說,這本書除了應該要有、也的確具有的,推理小說或者犯罪小說的特色之外,它最最引人注目的特點,就是塑造了莎蘭德這樣一個充滿衝突的角色,令人驚奇,也令人印象深刻。至於推理小說的最大要素,那自然是揪出兇手的過程。這本書裡的推理解謎的過程相當刺激,絕對是「引人入勝」,英文可以用「page-turner」一詞來形容,我覺得比較傳神;就是讓你一頁一頁急著翻下去。不只是這樣緊張刺激,而且,這類的小說,通常兇手揪出來後,故事的懸疑性遽降,作者也只好跟讀者說 bye-bye 下本書再見,但是《龍紋身的女孩》這本書,卻是還有轉折;還有一個「終極謎語」等著被解開!至於罪行應該如何被懲罰,如何善後?它反而有諸多考量... 詳情請自己看小說,我只能說我有一些錯愕;對於罪行本身的邪惡性質、暴力性質,我還沒有從震驚之中恢復過來,就跳下一幕了,也就是前面說的「終極謎語」,相對比較輕鬆一些的主題。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有意用這樣的安排,讓這個故事有一個比較不那麼血腥殘忍的收場。好比享用完一道辛辣重口味的料理,最後送上一碗焦糖布丁、或任何甜點。所以饕客口中的餘味是甜的,而不會是嗆辣的。啊呀。隨便說說 :) 還沒看過書的朋友,希望我沒有破壞您的「食慾」:)
龍紋身的女孩已經改拍成電影,而且今年四月將會在台上映。看過書的朋友大概都會滿期待看看電影會如何來呈現故事(當然未必每個人)。好了,既然電影即將上映,以下是觸電網對於改編電影的介紹,有劇照,也有預告片段,看看先,還沒看過小說的朋友,看了說不定可以刺激你把書找來先讀為快的胃口:
龍紋身的女孩 --【觸電網】電影情報一網打盡!
這本小說,我覺得是推理小說和犯罪小說的綜合體。推理小說著重在案情分析。作者從故意打散的蛛絲馬跡中,把各個細節連貫起來,用條理分明、邏輯清楚的方式,說服讀者一個解謎的過程。犯罪小說,則著重在分析罪犯的心理,可能得追溯他的成長過程,也可能會訴諸心理異常,無論如何,重點在於描述罪犯的犯行本身。所以這類型的小說通常顯得晦暗,因為揭開、甚至細訴過多人性的黑暗與邪惡面。
說到人性,你相信孟子的性善論,還是荀子的性惡論?如果我沒記錯,老師當年陳述了兩方的理論,然後丟出這個問題,最後給了一個中庸的答案,那就是要看是從什麼角度來觀察人性,因為人性裡面同時有善也有惡。善惡雖是互斥的兩種性質,但卻可以同時存在一個人身上。角度不同的善惡應該是隨處可見。想想你最瞭解的家人,你一定知道我的意思。除了角度的問題,每個人善惡的成份比例也都大不相同。如果善用白色來代表,惡用黑色,那麼地球上的人,應該是深淺不一的灰色。而且,觀察的角度不同,顯現的灰色也不大一樣,就好像同樣是灰色在光線不足的地方看起來接近黑灰,但在陽光下又看起來像是淺灰。
我可以接受深淺各異的灰色。成長的過程不也就是包括學習「認知」、甚至於「欣賞」各式各樣的灰色?至少,不能接受的灰色,我也能夠試著去理解。至於連理解都不能夠的,那麼就試著別被它擾亂!要做到這些並不是那麼難,我覺得比較大的考驗是「無力感」,發現你其實改變不了什麼這種無力感。舉個例子,你知道如果某一個家人的性格裡,稍微有一點不一樣,其它家人的生活就會簡單些快樂些。可是,那只是「如果」,現實還是現實,這種無力感。話說回來,也許就是這樣子的無力感,所以人的生活才能精采刺激;有想望、有失望、有挫折、有克服,千變萬化、高潮起伏。
回到小說。這本小說裡面講的其實是黑色。不是灰色。小說裡面描述的罪行,應該說是「爆炸性」,並不算是在呈現人性的複雜度。但是,也可以說,算是某種程度地隱喻了人性的複雜性;就是因為人是這麼的複雜,所以再完備的社會福利制度,仍然不能保護到所有人。故事的主角莎蘭德,我們的偵探,能解開懸案、伸張正義的女英雄,卻是那個社會福利完備的國家裡的邊緣人物。她有反社會的傾向,有使用暴力的歷史紀錄,故事裡的保護制度,在讀者看來倒比較像是綑綁她,甚至是迫害她的束縛與牢籠!只不過,社會制度的觀察反省並不是這本書的重點。雖然說,這本書除了應該要有、也的確具有的,推理小說或者犯罪小說的特色之外,它最最引人注目的特點,就是塑造了莎蘭德這樣一個充滿衝突的角色,令人驚奇,也令人印象深刻。至於推理小說的最大要素,那自然是揪出兇手的過程。這本書裡的推理解謎的過程相當刺激,絕對是「引人入勝」,英文可以用「page-turner」一詞來形容,我覺得比較傳神;就是讓你一頁一頁急著翻下去。不只是這樣緊張刺激,而且,這類的小說,通常兇手揪出來後,故事的懸疑性遽降,作者也只好跟讀者說 bye-bye 下本書再見,但是《龍紋身的女孩》這本書,卻是還有轉折;還有一個「終極謎語」等著被解開!至於罪行應該如何被懲罰,如何善後?它反而有諸多考量... 詳情請自己看小說,我只能說我有一些錯愕;對於罪行本身的邪惡性質、暴力性質,我還沒有從震驚之中恢復過來,就跳下一幕了,也就是前面說的「終極謎語」,相對比較輕鬆一些的主題。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有意用這樣的安排,讓這個故事有一個比較不那麼血腥殘忍的收場。好比享用完一道辛辣重口味的料理,最後送上一碗焦糖布丁、或任何甜點。所以饕客口中的餘味是甜的,而不會是嗆辣的。啊呀。隨便說說 :) 還沒看過書的朋友,希望我沒有破壞您的「食慾」:)
龍紋身的女孩已經改拍成電影,而且今年四月將會在台上映。看過書的朋友大概都會滿期待看看電影會如何來呈現故事(當然未必每個人)。好了,既然電影即將上映,以下是觸電網對於改編電影的介紹,有劇照,也有預告片段,看看先,還沒看過小說的朋友,看了說不定可以刺激你把書找來先讀為快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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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雜記
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
普通讀者的《非普通讀者》
《非普通讀者》(Uncommon Reader)是一本小書,算是中篇小說。作者是亞倫‧班奈(Alan Bennett),譯者陳建銘。故事梗概,可以把它視為是作者的讀書筆記。據說作者就是根據他的閱讀書單來寫作這個關於英國女王閱讀之旅的故事。裡面的書我沒讀過的居多,可見我的書單跟作者有多不相同;簡直像是互斥了!故事裡呈現兩件事,一是閱讀的樂趣。不僅止是讀一本書、一探作者思路或人生經歷的樂趣,而且還是不斷開展的樂趣,因為一本書,往往會開啟你閱讀另一本書的大門;一本帶一本,永無止境。以我為例,看完了《非普通讀者》,我決定一定要讀讀普魯斯特的《追憶逝水年華》。雖然還不知何時能有那個火星時間,一共七本耶!
二,閱讀是個人的、內向的。你的閱讀,與他人無涉。沉浸在閱讀之樂中,就好像是向你身邊的人關上了窗戶。在這個故事裡,女王沈迷於閱讀,造成了她身邊其它人的困擾,於是他們試圖阻止女王的閱讀。
雖然第一點,閱讀的樂趣,我非常清楚,但其實我覺得特別心有戚戚焉的是上述第二點,閱讀是「內向的」,進一步地說,「閱讀不是做事」。閱讀是件快樂的事,可以令你物我兩忘,流連於只有作者跟你的世界。絕對可以令你忘記時間。當然當然,前提是你真的喜歡那本書,或者,也許你覺得「不是喜歡」,你只是「被吸引進去」。雖然故事裡女王的書單我幾乎半本也沒讀過,但我卻經歷過她的歷程,發現閱讀雖然豐富了我的生命,但是也破壞了我的生活規律,這使得我,只有在長假期間,或者真的很有時間時,才會允許自己一頭栽進書本裡去。這大概算是比較消極的作法吧 XD!故事裡的女王,是決定「將生活擲入書本」,她要去尋找她的「聲音」,女王決心開始寫作,這不算是洩密,也絕不是「雷」,書皮上就已經說了女王決心開始寫作。成為作者,這應該可以算是讀者的進階、或昇級。不過換個角度想想,現在,不論你是開個個人部落格,或者是玩玩推特、噗浪這些微網誌,當個作者有什麼難的?人人都可以做到啊!對吧?Ok,ok,我想說的是,我的追尋不可能像故事裡女王的追尋,她的答案並不是我的答案。我的閱讀之旅,風塵僕僕的我,還在路上。
二,閱讀是個人的、內向的。你的閱讀,與他人無涉。沉浸在閱讀之樂中,就好像是向你身邊的人關上了窗戶。在這個故事裡,女王沈迷於閱讀,造成了她身邊其它人的困擾,於是他們試圖阻止女王的閱讀。
雖然第一點,閱讀的樂趣,我非常清楚,但其實我覺得特別心有戚戚焉的是上述第二點,閱讀是「內向的」,進一步地說,「閱讀不是做事」。閱讀是件快樂的事,可以令你物我兩忘,流連於只有作者跟你的世界。絕對可以令你忘記時間。當然當然,前提是你真的喜歡那本書,或者,也許你覺得「不是喜歡」,你只是「被吸引進去」。雖然故事裡女王的書單我幾乎半本也沒讀過,但我卻經歷過她的歷程,發現閱讀雖然豐富了我的生命,但是也破壞了我的生活規律,這使得我,只有在長假期間,或者真的很有時間時,才會允許自己一頭栽進書本裡去。這大概算是比較消極的作法吧 XD!故事裡的女王,是決定「將生活擲入書本」,她要去尋找她的「聲音」,女王決心開始寫作,這不算是洩密,也絕不是「雷」,書皮上就已經說了女王決心開始寫作。成為作者,這應該可以算是讀者的進階、或昇級。不過換個角度想想,現在,不論你是開個個人部落格,或者是玩玩推特、噗浪這些微網誌,當個作者有什麼難的?人人都可以做到啊!對吧?Ok,ok,我想說的是,我的追尋不可能像故事裡女王的追尋,她的答案並不是我的答案。我的閱讀之旅,風塵僕僕的我,還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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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雜記
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讀勒卡雷《摯友》- 完結篇
終於看完了《摯友》。確實還有一些想要補充的地方。上次我是看到柏林圍牆倒下,冷戰結束,間諜們像是孟迪跟沙夏於是失業了。後半段故事的重點,是在他們倆重逢,時間點已經是現代,二十一世紀,在美英為首的聯盟出兵伊拉克、進行反恐戰爭之後。他們兩人各自經歷了更多的顛沛流離,直到有一天,沙夏得到了一個很好的機會,於是來找孟迪,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看起來可以令他們兩人名利雙收,甚至可能可以實現理想,那麼樣完美的大好機會,事實上好得如夢似幻,好得簡直不像是真的!勒卡雷用了半本書的篇幅來描述這個「機會」,將它的進展娓娓道來。看到最後,故事結束,才終於知道作者勒卡雷想傳達的訊息。對於沒看過這本書的朋友而言,我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洩密?朋友,最後讀到艾摩利突然來拜訪孟迪,然後對孟迪說了一段話,請注意他所說的話,他的話,基本上,總結了這整部小說想要傳達的意念。而艾摩利還不是主角呢。而且那段話的微言大義跟「摯友」沒啥關係。除非把它們引申解讀為美國跟英國這一對「盟友」,那樣的話,可能會多一些隱涉的趣味。
艾摩利的話,就小說的故事而言,很淺顯,他只是告訴孟迪兩方立場相對的人馬,一個是恐怖組織,另一邊是反恐部隊,其實可能是「同一個馬廄裡放出來的兩匹馬」(一體兩面?),小心不要成為兩方交火下的炮灰。一體兩面這個說法,令我想起之前聽過關於電腦病毒及防毒軟體的看法。之前就有人說,製造防毒軟體的公司,有沒有可能其實是在暗地裡不斷提供更多電腦病毒?畢竟沒有電腦病毒,也就沒有防毒軟體生存的空間了。這一類「陰謀論」的論調當然聽起來滿令人不舒服。但是就是有這樣的說法存在。
但是,小說卻不只是這樣。不只是來問問我們讀者,恐怖跟反恐兩股力量其實相依相存?另外,它也要我們不妨想想自由主義如果混上了經濟利益、資本主義、或者其它東西會是怎樣?我們到底有沒有能力分辨出來,然後讓行善得到善美的結果而不是最後只好用「必要之惡」來作解釋(因為犧牲了一些人)?難道不是嗎,自由主義,光聽起來就很讚,甚至不用進一步瞭解,也不需旁人說明。自由,光這兩個字,就無價。不是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抛」嗎?說到這個,我不由得想岔開話題一下,想想也滿奇怪,為什麼老是一堆人想要「為了你好,我要你改掉某些習慣」?不是都說若為自由故,愛情也可拋、生命也可拋了嗎?為什麼大家還是會覺得對方會「為了愛情,為了我,而改變」?不過我的意思也不是說天下烏鴉一般黑啦,偶而也是會有基因突變的,碰到那種狀況;對方竟然為了你而作出改變的時候,請瞭解那有多罕見,請將之視為中彩券頭奬般處理。
回到原來的話題,自由主義。所以,舉著自由主義的大旗,我要確保自由的價值能在我們的國土永恒,或者,我要幫助你們讓你們也能活在自由的空氣中。那麼,我當然是正義之師!任何想要破壞,甚至只是威脅到我們自由的基礎的人、團體,那當然應該被勦除、被殲滅。沒錯!無誤!可是,我只是說可是,可是,經濟利益呢,資本主義呢,如果混在自由主義這大旗底下,那會是什麼情況呢?有沒有可能造成不平等?有沒有剝削的可能?另外一種狀況。如果自由民主這樣的大旗是以強勢的態度、剷平異議的態度,來推進,那又是什麼情況呢?換個方式說,如果自由民主夾帶這樣子的附帶品,那麼就算是自由民主這樣崇高的價值也會被玷汚!
我並不是同情恐怖主義。我反對「為了更崇高的目標就可以犠牲任何即使是一條生命」這一種價值觀。所以恐怖主義是我沒有可能支持或同情的。我的困惑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潮流,我們認為是對的觀念,那些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嗎?為了自由民主,保衛自由民主,宣揚自由民主,強勢把它推行到不同的文化去,這樣的作法,有沒有可能,幾百年後回來看,會覺得其實太暴力了?看看歷史,當初歐美國家到處開發殖民地的時候,如果是站在當時歐美他們的角度,在當時看來會有錯嗎?要爭取國家的最大利益呀,要推升經濟呀,這樣有錯嗎?那些異族人士,他們都「未開化」啊、不文明、髒亂不衛生啊,不是嗎?當時跟著船堅礮利一起來的,也有很多傳教士,他們難道不是帶著文明開化的善意嗎?可是,可是,今天我們知道那種擴張主義是不對的,那樣是邪惡的帝國主義,那種歧視跟偏見也是不智的。那麼我們今天的時代潮流,高舉自由民主的大旗,揮舞它期待風行草偃,這樣子的作法,幾百年後仍然會是正確的嗎?
其實這話也不是我在說的。專家學者已經在預言新時代將會走向多元化,現在已經不是雙元對立的,現在比較像是單極的,就是自由民主制度(歐美文明)這一單極,但是未來是會走向多元的,其它不同的社會文明、政治制度,像是中國、像是印度、像是伊斯蘭文化,他們會更加茁壯,整個世界文明將會是多足並立的狀況。
回到小說。整部小說,就情節而言,坦白講,不夠撲朔迷離,也不夠緊張刺激,也還不夠高潮起伏。也沒有火辣香豔,像伊恩弗萊明(Ian Fleming)的 007 故事那種畫面。不過,它倒是扯到夠多「主義」,扯到後冷戰時代,扯到反恐行動。這部小說當然不是國際關係的教材,不過它卻是閒扯國際關係的小說。雖然它沒有破口大罵美國和英國的反恐戰爭,但是其實也已經夠直接了。從讀者的角度來看,讀者沒有義務全盤接受作者的論點,但是,作者的論點,如前面所說,倒是提供了一個不錯的思考,即使可能只是一個思考的起點。
至於原來的書名,Absolute Friends,絕對的朋友,而不是用 Best Friends 最好的朋友,有沒有其它用意?朋友,我還是想洩密。那是因為,書裡面這一對朋友的友情,無關乎損友、益友這種考量。這本書也不是在討論背叛利用或者是忠肝義膽這方面的價值觀,它用 Absolute Friends,因為它只是在描述「一起生一起死」這樣的行為、這樣的結果。
艾摩利的話,就小說的故事而言,很淺顯,他只是告訴孟迪兩方立場相對的人馬,一個是恐怖組織,另一邊是反恐部隊,其實可能是「同一個馬廄裡放出來的兩匹馬」(一體兩面?),小心不要成為兩方交火下的炮灰。一體兩面這個說法,令我想起之前聽過關於電腦病毒及防毒軟體的看法。之前就有人說,製造防毒軟體的公司,有沒有可能其實是在暗地裡不斷提供更多電腦病毒?畢竟沒有電腦病毒,也就沒有防毒軟體生存的空間了。這一類「陰謀論」的論調當然聽起來滿令人不舒服。但是就是有這樣的說法存在。
但是,小說卻不只是這樣。不只是來問問我們讀者,恐怖跟反恐兩股力量其實相依相存?另外,它也要我們不妨想想自由主義如果混上了經濟利益、資本主義、或者其它東西會是怎樣?我們到底有沒有能力分辨出來,然後讓行善得到善美的結果而不是最後只好用「必要之惡」來作解釋(因為犧牲了一些人)?難道不是嗎,自由主義,光聽起來就很讚,甚至不用進一步瞭解,也不需旁人說明。自由,光這兩個字,就無價。不是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抛」嗎?說到這個,我不由得想岔開話題一下,想想也滿奇怪,為什麼老是一堆人想要「為了你好,我要你改掉某些習慣」?不是都說若為自由故,愛情也可拋、生命也可拋了嗎?為什麼大家還是會覺得對方會「為了愛情,為了我,而改變」?不過我的意思也不是說天下烏鴉一般黑啦,偶而也是會有基因突變的,碰到那種狀況;對方竟然為了你而作出改變的時候,請瞭解那有多罕見,請將之視為中彩券頭奬般處理。
回到原來的話題,自由主義。所以,舉著自由主義的大旗,我要確保自由的價值能在我們的國土永恒,或者,我要幫助你們讓你們也能活在自由的空氣中。那麼,我當然是正義之師!任何想要破壞,甚至只是威脅到我們自由的基礎的人、團體,那當然應該被勦除、被殲滅。沒錯!無誤!可是,我只是說可是,可是,經濟利益呢,資本主義呢,如果混在自由主義這大旗底下,那會是什麼情況呢?有沒有可能造成不平等?有沒有剝削的可能?另外一種狀況。如果自由民主這樣的大旗是以強勢的態度、剷平異議的態度,來推進,那又是什麼情況呢?換個方式說,如果自由民主夾帶這樣子的附帶品,那麼就算是自由民主這樣崇高的價值也會被玷汚!
我並不是同情恐怖主義。我反對「為了更崇高的目標就可以犠牲任何即使是一條生命」這一種價值觀。所以恐怖主義是我沒有可能支持或同情的。我的困惑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潮流,我們認為是對的觀念,那些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嗎?為了自由民主,保衛自由民主,宣揚自由民主,強勢把它推行到不同的文化去,這樣的作法,有沒有可能,幾百年後回來看,會覺得其實太暴力了?看看歷史,當初歐美國家到處開發殖民地的時候,如果是站在當時歐美他們的角度,在當時看來會有錯嗎?要爭取國家的最大利益呀,要推升經濟呀,這樣有錯嗎?那些異族人士,他們都「未開化」啊、不文明、髒亂不衛生啊,不是嗎?當時跟著船堅礮利一起來的,也有很多傳教士,他們難道不是帶著文明開化的善意嗎?可是,可是,今天我們知道那種擴張主義是不對的,那樣是邪惡的帝國主義,那種歧視跟偏見也是不智的。那麼我們今天的時代潮流,高舉自由民主的大旗,揮舞它期待風行草偃,這樣子的作法,幾百年後仍然會是正確的嗎?
其實這話也不是我在說的。專家學者已經在預言新時代將會走向多元化,現在已經不是雙元對立的,現在比較像是單極的,就是自由民主制度(歐美文明)這一單極,但是未來是會走向多元的,其它不同的社會文明、政治制度,像是中國、像是印度、像是伊斯蘭文化,他們會更加茁壯,整個世界文明將會是多足並立的狀況。
回到小說。整部小說,就情節而言,坦白講,不夠撲朔迷離,也不夠緊張刺激,也還不夠高潮起伏。也沒有火辣香豔,像伊恩弗萊明(Ian Fleming)的 007 故事那種畫面。不過,它倒是扯到夠多「主義」,扯到後冷戰時代,扯到反恐行動。這部小說當然不是國際關係的教材,不過它卻是閒扯國際關係的小說。雖然它沒有破口大罵美國和英國的反恐戰爭,但是其實也已經夠直接了。從讀者的角度來看,讀者沒有義務全盤接受作者的論點,但是,作者的論點,如前面所說,倒是提供了一個不錯的思考,即使可能只是一個思考的起點。
至於原來的書名,Absolute Friends,絕對的朋友,而不是用 Best Friends 最好的朋友,有沒有其它用意?朋友,我還是想洩密。那是因為,書裡面這一對朋友的友情,無關乎損友、益友這種考量。這本書也不是在討論背叛利用或者是忠肝義膽這方面的價值觀,它用 Absolute Friends,因為它只是在描述「一起生一起死」這樣的行為、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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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
讀勒卡雷《摯友》
正在讀的書,勒卡雷的《摯友》。
這是不久前在整理時,從已經出現霉斑的書堆中搶救出來的、尚未讀過的一本書。買了很久了,卻一直沒空去讀它。也就是說連翻都沒翻過,但是竟然已經長出霉斑!是的,寒舍真的是很潮溼。如果是大文豪,住家潮溼這種遭遇,由於反差之大,反而有助於激發感觸寫出曠世名作像是《琵琶行》,「住近湓江地低溼,黃蘆苦竹繞宅生」,但是像我們平凡上班族,呃,只是在說我,只能乖乖多擺幾桶除溼桶。話說霉斑都長出來了還沒翻過,像什麼話!所以這本書的優先權馬上提昇;所以現在正在閱讀進行中。
這是一本間諜小說。我不懂也沒看過間諜小說,而據說勒卡雷的間諜小說是寫的叫好又叫座的,所以,當初才會買下這本書。但是他寫了那麼多本,為什麼我挑的是這本做為嘗試,我實在現在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是因為書名?呃這種書名通常給人的猜測是,要不是在講肝膽相照之「士為知己者死」,要不就是在講背叛與反目成仇。似乎暗示缺乏驚喜的可能。那麼是因為故事梗概?還是有名人加持?到底是什麼原因?我在閱讀的過程不時的浮現這個問題。基本上,讀了一半了,所以我可以確定這本書不是我的菜!嗯,讀的滿辛苦的。每隔一陣子,就會再翻一次書皮上的介紹詞,像是「當一個人的好心變成自己最可怕的敵人時,會發生什麼事?《摯友》敍述一段跨越56年的友誼,一個發生在我們這個時代的殘酷故事」,或是「沒有一個讀者不會被這本作品中的睿智與熱情所感動」,或者是「勒卡雷近年來最好的作品」等等,再次強化確認自己把它讀下去的信念。目前讀了二分之一,書皮跟書皮摺頁的作者和譯者介紹和系列作品則翻看了無數次。後來我終於知道當初為什麼挑這本起手了。因為這是該出版社出的勒卡雷中譯本的第一本。我當初一定是想要從頭開始。
其實《摯友》不只是一本間諜小說。它充滿了各種「主義」,自由主義、社會主義、浪漫主義、共產主義、無政府主義、資本主義、納粹主義、英雄主義、理想主義、現實主義、虛無主義,左派、右派、性解放、嗑藥、嬉皮、鄉愁、愛情的苦澀、隨波逐流、誤打誤撞、亂七八糟--我不是說它亂七八糟,我是在說我自己頭腦的狀態。就是這樣,所以才會難讀!我還不知道沙夏跟泰迪這一對朋友接著會如何發展。有看過算是肝膽相照的情節,後來會不會有陷害、背叛、相互利用這一類的情節,還不知道。因為我才看一半,不是故意假裝神秘。
儘管我說得一付沒什麼趣味的樣子,而且我只讀了一半而已,但是,它確實寫的不錯。我也一直在想、愈來愈好奇,勒卡雷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到底有過什麼樣的經歷?書裡面的描述,不管是想法、感受、思考、場景描寫、某些細節--對了,就是細節,他總是能帶上一些細節,讓你不由得認為他本人要不是那麼經歷過,要不就是聽親身經歷過的人說過。要不然,他是怎麼能編造的出來?編造得出來,那麼,他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
前面這一大段的意思似乎是在說他的故事「很有說服力」。事實上我原本也是這麼寫的。但是,我現在才知道,「很有說服力」跟「令人好奇作者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還是不太一樣。「很有說服力」的意思其實是說,你相信他的描述,雖然你覺得它就像是真的,但是你知道它只是一個故事。而「令人好奇作者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這意謂著,你其實無法分辨他所描寫的真偽!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感覺。我對各種大小主義從來就不熟,三民主義當年也是唏嚦嘩啦唸到快要掉眼淚,每次我以為這次終於要答對了結果都不太對... 喔,還有,我對間諜這個行業也不熟,什麼間諜、反間諜、雙面間諜,這些名詞都讓我有頭昏腦脹的反應。或者,也許,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但是,但是,再說一次,我還是覺得他寫的不錯!沒錯,我剛剛才破解了一個認為他寫的不錯的原因,那現在是?什麼情況?新事證!沒錯,就是「新事證」!他的理想主義跟虛無主義,我認為,寫的非常好!我現在才想到,讀了一半這本小說,令我的人生第一次想到以下這個問題,一個對人類社會懷抱崇高理想--非常崇高的理想--的年輕人,到底能怎麼做?到底能做什麼?一不小心就掉進了虛無了。無能實現的理想,請問,跟虛無的界線在哪裡?理想跟虛無,原來這麼接近!原來,幾乎,只有一線之隔!
說到對社會的崇高理想,其實我不由得想到當年的學運、野百合世代,看看那些人現在又如何?都到哪兒去了?如果你想要改變社會,或者你就必須要去當個政治人物,直接實現你的想法,然而那並不容易。就算真的給你機會了,你還得從頭到尾「不變質」,始終堅持你的理想。或者,你就是一直一直一直地在宣揚你的理想,像個傳教士那樣;恐怕還是永遠唱反調甚至搞破壞的「傳教士」!但是,這個,就很容易掉進虛無,「到底一直一直在鬼叫些什麼啊?」!你不能一輩子當個反對者。能嗎?
除了上述「新事證」,我想鼓掌叫好的,還有鄉愁。鄉愁真的是人類亙古、不變、追尋的,情感上的脆弱點。為什麼要加上「真的」,因為我無法再進一步說明了(:P)。鄉愁不是這本書的主題,但是有這樣一個情節,當孟迪一無所有的時候,他想起了他童年的故鄉,於是開始他的返鄉之路、尋根之旅,雖然只是幾頁的篇輻,但是,我們看到鄉愁被引發、舖陳、最後撫平(至少是某種程度上)。鄉愁,在這裡變成了補充孟迪個性的小細節。雖然篇輻不多,也不百轉千迴,只是點到為止,但是讓孟迪這個人顯得更立體,更有血有肉,更有感情。而回過頭來說,讀者我,讀到了這段鄉愁,心中有些漣漪。不知讀者你,讀者你啊,你有沒有鄉愁呢?
以上是讀了半本《摯友》的簡單感想。整本讀完後,如果有更多想法,再來「續杯」。推不推荐?嗯!值得一讀。
附註:
1. 勒卡雷 (John le Carré) 是筆名。小傳請見維基百科。看了維基的介紹,我簡直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讀過。
2. 《摯友》 的原書名是 "Absolute Friends"。覺得滿奇怪的,不用 "best" friends? 為何?也不知看完全書,是會發現有他的特殊涵意在,還是這根本是個不是問題的問題?
3. 勒卡雷的個人網站有最新消息,還有他的自我介紹。他的自介很有意思,基本上回答了我的問題,真假難辨那個問題,「都是杜撰想像的嗎」那個問題,答案是:真的,是真的,是 真 的 全 部 都 是 假 的!
這是不久前在整理時,從已經出現霉斑的書堆中搶救出來的、尚未讀過的一本書。買了很久了,卻一直沒空去讀它。也就是說連翻都沒翻過,但是竟然已經長出霉斑!是的,寒舍真的是很潮溼。如果是大文豪,住家潮溼這種遭遇,由於反差之大,反而有助於激發感觸寫出曠世名作像是《琵琶行》,「住近湓江地低溼,黃蘆苦竹繞宅生」,但是像我們平凡上班族,呃,只是在說我,只能乖乖多擺幾桶除溼桶。話說霉斑都長出來了還沒翻過,像什麼話!所以這本書的優先權馬上提昇;所以現在正在閱讀進行中。
這是一本間諜小說。我不懂也沒看過間諜小說,而據說勒卡雷的間諜小說是寫的叫好又叫座的,所以,當初才會買下這本書。但是他寫了那麼多本,為什麼我挑的是這本做為嘗試,我實在現在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是因為書名?呃這種書名通常給人的猜測是,要不是在講肝膽相照之「士為知己者死」,要不就是在講背叛與反目成仇。似乎暗示缺乏驚喜的可能。那麼是因為故事梗概?還是有名人加持?到底是什麼原因?我在閱讀的過程不時的浮現這個問題。基本上,讀了一半了,所以我可以確定這本書不是我的菜!嗯,讀的滿辛苦的。每隔一陣子,就會再翻一次書皮上的介紹詞,像是「當一個人的好心變成自己最可怕的敵人時,會發生什麼事?《摯友》敍述一段跨越56年的友誼,一個發生在我們這個時代的殘酷故事」,或是「沒有一個讀者不會被這本作品中的睿智與熱情所感動」,或者是「勒卡雷近年來最好的作品」等等,再次強化確認自己把它讀下去的信念。目前讀了二分之一,書皮跟書皮摺頁的作者和譯者介紹和系列作品則翻看了無數次。後來我終於知道當初為什麼挑這本起手了。因為這是該出版社出的勒卡雷中譯本的第一本。我當初一定是想要從頭開始。
其實《摯友》不只是一本間諜小說。它充滿了各種「主義」,自由主義、社會主義、浪漫主義、共產主義、無政府主義、資本主義、納粹主義、英雄主義、理想主義、現實主義、虛無主義,左派、右派、性解放、嗑藥、嬉皮、鄉愁、愛情的苦澀、隨波逐流、誤打誤撞、亂七八糟--我不是說它亂七八糟,我是在說我自己頭腦的狀態。就是這樣,所以才會難讀!我還不知道沙夏跟泰迪這一對朋友接著會如何發展。有看過算是肝膽相照的情節,後來會不會有陷害、背叛、相互利用這一類的情節,還不知道。因為我才看一半,不是故意假裝神秘。
儘管我說得一付沒什麼趣味的樣子,而且我只讀了一半而已,但是,它確實寫的不錯。我也一直在想、愈來愈好奇,勒卡雷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到底有過什麼樣的經歷?書裡面的描述,不管是想法、感受、思考、場景描寫、某些細節--對了,就是細節,他總是能帶上一些細節,讓你不由得認為他本人要不是那麼經歷過,要不就是聽親身經歷過的人說過。要不然,他是怎麼能編造的出來?編造得出來,那麼,他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
前面這一大段的意思似乎是在說他的故事「很有說服力」。事實上我原本也是這麼寫的。但是,我現在才知道,「很有說服力」跟「令人好奇作者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還是不太一樣。「很有說服力」的意思其實是說,你相信他的描述,雖然你覺得它就像是真的,但是你知道它只是一個故事。而「令人好奇作者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這意謂著,你其實無法分辨他所描寫的真偽!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感覺。我對各種大小主義從來就不熟,三民主義當年也是唏嚦嘩啦唸到快要掉眼淚,每次我以為這次終於要答對了結果都不太對... 喔,還有,我對間諜這個行業也不熟,什麼間諜、反間諜、雙面間諜,這些名詞都讓我有頭昏腦脹的反應。或者,也許,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但是,但是,再說一次,我還是覺得他寫的不錯!沒錯,我剛剛才破解了一個認為他寫的不錯的原因,那現在是?什麼情況?新事證!沒錯,就是「新事證」!他的理想主義跟虛無主義,我認為,寫的非常好!我現在才想到,讀了一半這本小說,令我的人生第一次想到以下這個問題,一個對人類社會懷抱崇高理想--非常崇高的理想--的年輕人,到底能怎麼做?到底能做什麼?一不小心就掉進了虛無了。無能實現的理想,請問,跟虛無的界線在哪裡?理想跟虛無,原來這麼接近!原來,幾乎,只有一線之隔!
說到對社會的崇高理想,其實我不由得想到當年的學運、野百合世代,看看那些人現在又如何?都到哪兒去了?如果你想要改變社會,或者你就必須要去當個政治人物,直接實現你的想法,然而那並不容易。就算真的給你機會了,你還得從頭到尾「不變質」,始終堅持你的理想。或者,你就是一直一直一直地在宣揚你的理想,像個傳教士那樣;恐怕還是永遠唱反調甚至搞破壞的「傳教士」!但是,這個,就很容易掉進虛無,「到底一直一直在鬼叫些什麼啊?」!你不能一輩子當個反對者。能嗎?
除了上述「新事證」,我想鼓掌叫好的,還有鄉愁。鄉愁真的是人類亙古、不變、追尋的,情感上的脆弱點。為什麼要加上「真的」,因為我無法再進一步說明了(:P)。鄉愁不是這本書的主題,但是有這樣一個情節,當孟迪一無所有的時候,他想起了他童年的故鄉,於是開始他的返鄉之路、尋根之旅,雖然只是幾頁的篇輻,但是,我們看到鄉愁被引發、舖陳、最後撫平(至少是某種程度上)。鄉愁,在這裡變成了補充孟迪個性的小細節。雖然篇輻不多,也不百轉千迴,只是點到為止,但是讓孟迪這個人顯得更立體,更有血有肉,更有感情。而回過頭來說,讀者我,讀到了這段鄉愁,心中有些漣漪。不知讀者你,讀者你啊,你有沒有鄉愁呢?
以上是讀了半本《摯友》的簡單感想。整本讀完後,如果有更多想法,再來「續杯」。推不推荐?嗯!值得一讀。
附註:
1. 勒卡雷 (John le Carré) 是筆名。小傳請見維基百科。看了維基的介紹,我簡直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讀過。
2. 《摯友》 的原書名是 "Absolute Friends"。覺得滿奇怪的,不用 "best" friends? 為何?也不知看完全書,是會發現有他的特殊涵意在,還是這根本是個不是問題的問題?
3. 勒卡雷的個人網站有最新消息,還有他的自我介紹。他的自介很有意思,基本上回答了我的問題,真假難辨那個問題,「都是杜撰想像的嗎」那個問題,答案是:真的,是真的,是 真 的 全 部 都 是 假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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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雜記
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
《射鵰英雄傳》
《倚天屠龍記》,是我的第一部金庸小說。第二部是《射鵰英雄傳》。我最喜歡《射鵰》裡面,郭靖跟黃蓉兩小無猜的愛情,很「童話」。好像很多人會覺得《神鵰俠侶》裡,小龍女跟楊過的愛情比較唯美、「情比石堅」(這句成語這樣對嗎?還是「情比金堅」?)也是。但是,他們倆人的愛情我覺得是等待的愛情;故事裡有好大部份他們倆人是分開的,一直在尋找對方。這樣很美嗎?呃,也許吧?對某些人而言,也許朝夕相對反而帶來磨擦與痛苦吧 :p
除了兩小無猜童話般的愛情以外,《射鵰》也穿插了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這也是金庸作品的一個特色,而我也喜歡看他這些歷史「假想」。然後還不只是這樣,例如,書裡面有一段是成吉思汗在臨終前,跟郭靖的對話,成吉思汗豪氣萬千問郭靖,自己東征西討一輩子,所征服的領土是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可是郭靖想起來一路隨軍所看到的戰爭的慘烈殘忍,卻問成吉思汗,可是一個人死後能佔多大的地呢?(對啊,一個人死後能佔多大的地呢?你成吉思汗征服大半天下又怎樣呢?)這一段的描寫很令我感動。這就是金庸之所以為金庸。一部小說,有精采的故事,很好。如果能傳達出作者的真情,也很好。像是另外一段,黃蓉得知郭靖與華箏公主已被大汗許婚,所以她與郭靖的相處分別在即,然後,他們碰上下大雨,於是一路奔跑著找地方躲雨,然後黃蓉突然不跑了,她說這裡下大雨,前面也下大雨,明知前面也是雨,為什麼還要拚命往前跑?兩人於是放下腳步慢慢走,任憑雨水浠瀝嘩啦打在身上。此時,兩人的心裡面大概也是浠瀝嘩啦了吧?情跟景都是慘到了極點,令人難受。
除了真情以外,如果能觸動人的內心、啓發讀者思索人生的意義,那更好!我是說「啓發」,作者並不一定需要直接告訴我們他覺得價值觀應該是怎樣。大汗跟郭靖的那一段對話,就是「萬世武功」跟「一將功成萬骨枯」兩種價值觀的對比。成吉思汗建立的橫跨亞洲歐洲的大帝國確實在歷史上是難能比擬或突破的功業。呃,歷史課本是這麼說的。如果帝國統一了,自然它轄下的地區就不會再有征戰和殺剹。不過,帝國內部呢,如果帝王是殘忍的,不以民為心(現代話大概就是「不重視人權」這個意思),或者它制度是有問題的,會造成社會不公、強凌弱、眾暴寡、有錢人欺壓窮人,那麼這樣的大帝國還是血腥的。但如果這個大帝國是像唐朝、或者漢朝,那樣的民生富裕、歌舞昇平的大帝國,那麼帝國建立之初所犧牲的生命、所殺的人、所流的血,就會被視為是不可避免之惡吧?
話說回來,這倒不是我們日常生活需要面臨的善惡考量、人生意義。奇怪,我是怎麼扯到這裡來的?喔,對了,華視的八點檔,上星期剛演完《倚天屠龍記》,這個禮拜開始播的是《笑傲江湖》。前不久,又聽聞遠流要出「金庸機」的新聞。這一陣子,好「金庸」啊。我其實只是湊個熱鬧!:D
除了兩小無猜童話般的愛情以外,《射鵰》也穿插了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這也是金庸作品的一個特色,而我也喜歡看他這些歷史「假想」。然後還不只是這樣,例如,書裡面有一段是成吉思汗在臨終前,跟郭靖的對話,成吉思汗豪氣萬千問郭靖,自己東征西討一輩子,所征服的領土是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可是郭靖想起來一路隨軍所看到的戰爭的慘烈殘忍,卻問成吉思汗,可是一個人死後能佔多大的地呢?(對啊,一個人死後能佔多大的地呢?你成吉思汗征服大半天下又怎樣呢?)這一段的描寫很令我感動。這就是金庸之所以為金庸。一部小說,有精采的故事,很好。如果能傳達出作者的真情,也很好。像是另外一段,黃蓉得知郭靖與華箏公主已被大汗許婚,所以她與郭靖的相處分別在即,然後,他們碰上下大雨,於是一路奔跑著找地方躲雨,然後黃蓉突然不跑了,她說這裡下大雨,前面也下大雨,明知前面也是雨,為什麼還要拚命往前跑?兩人於是放下腳步慢慢走,任憑雨水浠瀝嘩啦打在身上。此時,兩人的心裡面大概也是浠瀝嘩啦了吧?情跟景都是慘到了極點,令人難受。
除了真情以外,如果能觸動人的內心、啓發讀者思索人生的意義,那更好!我是說「啓發」,作者並不一定需要直接告訴我們他覺得價值觀應該是怎樣。大汗跟郭靖的那一段對話,就是「萬世武功」跟「一將功成萬骨枯」兩種價值觀的對比。成吉思汗建立的橫跨亞洲歐洲的大帝國確實在歷史上是難能比擬或突破的功業。呃,歷史課本是這麼說的。如果帝國統一了,自然它轄下的地區就不會再有征戰和殺剹。不過,帝國內部呢,如果帝王是殘忍的,不以民為心(現代話大概就是「不重視人權」這個意思),或者它制度是有問題的,會造成社會不公、強凌弱、眾暴寡、有錢人欺壓窮人,那麼這樣的大帝國還是血腥的。但如果這個大帝國是像唐朝、或者漢朝,那樣的民生富裕、歌舞昇平的大帝國,那麼帝國建立之初所犧牲的生命、所殺的人、所流的血,就會被視為是不可避免之惡吧?
話說回來,這倒不是我們日常生活需要面臨的善惡考量、人生意義。奇怪,我是怎麼扯到這裡來的?喔,對了,華視的八點檔,上星期剛演完《倚天屠龍記》,這個禮拜開始播的是《笑傲江湖》。前不久,又聽聞遠流要出「金庸機」的新聞。這一陣子,好「金庸」啊。我其實只是湊個熱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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