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路勿近 No Country for Old Men (2007)
這篇《險路勿近》的觀後感想,完完全全是假設您已經看過電影,會肆無忌憚地大談劇情。由於這是一部驚悚片,精采好看主要就在於觀眾您不知道接下來會怎樣。所以,如果您還沒看過,請自行斟酙是否要繼續讀下去。
這部電影是科恩兄弟 (Joel Coen & Ethan Coen) 編導的作品。我記得飾演殺手的哈維爾‧巴登 (Javier Bardem) 以此片拿下了奧斯卡 2008 年的最佳男配角,尤其戲裡的造型,那一頭矬到爆的奇怪髮型。我卻忘了,科恩兄弟也是以此片拿下最佳導演、最佳影片兩項大奬!而且,兄弟倆還拿下了最佳改編劇本!柯恩兄弟的作品其實還有不少叫好叫座的。他們似乎滿喜歡黑色喜劇,或者是能夠表現小人物在命運操弄下的種種無奈情狀這樣的題材。但是這一部,我是覺得完全沒有喜劇的成份。不過,有些情節非常匪夷所思,如果有人要把那種誇張視為是一種黑色幽默的話...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想說,那不如把人性裡貪婪的那一面,豬油蒙心、利慾薰心的那一面,也當作是笑話來看,一起取笑一番。
這部電影,基本上,講的就是一個人為財死的故事。裡面的男主角路威林偶然撿到一箱超過兩百萬現金的皮箱,雖然現場看起來就知道這是毒梟的錢,其實是燙手山芋,他還是拿了。果然,麻煩也隨後跟來。安東‧奇戈(哈維爾‧巴登飾)就是來追討這箱現金的。不過,更可怕的是,奇戈是個連續殺人犯、心理變態的殺手... 其實我也詞窮不知該如何形容那個角色。他的造型,前面提到過了,矬到爆的髮型(好啦,人家的髮型其實是有名字的,就是妹妹頭啦,但是掛在巴登的頭上就是...),還有,平常慢條斯理的樣子、缺乏面部表情、幾乎也不說話、但是動手殺人時心狠手辣、動作又迅雷不及掩耳。尤其值得一提再提的是,整部片那種令人毛骨悚然的肅殺氣氛,只要奇戈一出現,你的心就跟著怦怦跳,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又要遽下殺招。其實巴登因此拿下最佳男配角不是沒有道理的。
但對於這部電影,我只能說到這裡了,因為這是一部如此充滿暴力的電影。奇戈所到之處就是死亡。這樣講聽起來很像是僵屍片。又或者戰爭片。偏偏它就不是科幻片、不是神怪片、講的也不是遠在天邊的戰爭故事!它的場景就是公路、商店、旅館、餐廳、這些再平常不過的生活場景。呈現給觀眾的就是生活場景裡一個冷血的變態殺手,走到哪,殺到哪,只要對方讓他覺得有一點兒不方便。電影的最後,奇戈開著車被另一輛車給撞了。那是非常突然的一個意外,相對於電影開頭奇戈襲警殺警那一段呈現緩慢與痛苦,片尾的車禍呈現的是快速與痛苦。用不同型式的暴力,但是同樣傳達了暴力的瘋狂性、無理性;血腥殘忍、亳無道理可言。也許這部片想呈現的,就只是這個看似理性的社會裡,處處潛藏著瘋狂的暴力吧。然後,它是用一個「人為財死」的老梗,來包裝、表現這個主題。
電影改編自同名小說(但是中文小說譯名卻是《險路》),作者是戈馬克.麥卡錫 (Cormac McCarthy)。他的小說最近還有一部改編成同名電影 The Road。中文的話,又再一次,書名與片名譯了兩個不同的名字,書名是《長路》,簡單有力;片名則是《末路浩刧》,聽起來就是要叫你聯想起《明天過後》、《2012》那一類,「求求你來看吧」那個樣子。
至於原來的片名/書名,"No Country for Old Men",字面的意思,是說「沒有一個地方適合老人家」?這到底什麼意思,我也是覺得很奇怪。左思右想,從片頭警長的獨白來解讀,我猜想,它的意思應該是類似我們所說的「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吧?
對了,請教一下看過電影的朋友,或者看過原著小說的朋友,路威林到底是誰殺的啊?我覺得是警長湯米李瓊斯剛好目賭到的逃離現場的那一群墨西哥人殺的,而不是可怕的奇戈。奇戈應該是後來來到現場親自 "驗屍",所謂死要見屍嘛,所以門鎖也有同樣的破壞痕跡。我覺得這樣的安排會比奇戈果然殺掉了路威林要好一點。因為,這樣才更能彰顯暴力的無所不在;更能表達出那種亳無道理可言。但是也有人覺得還是奇戈殺的。
好了,電影的中文官網底家。回味一下吧。
賈西亞‧馬奎斯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的作品。他是 1982 年諾貝爾文學奬的得主。很久以前看過他寫的《百年孤寂》,很喜歡他的魔幻寫實的手法,對於這本書於是抱了很大的期待。但是,斷斷續續,讀得很慢。後來也沒讀完,放下來一年半載,也許更久,總之,直到今年二月,才接著把它讀完。這部小說描寫的主題一如書名透露的(中文書名可說是直譯其意),就是愛情故事,而且是綿延貫串超過五十年的愛情故事!對照之下,我也花了難以計數的時間,中間還一度放下,但始終未曾忘懷,春去秋來,冬盡春迎,經過了不知幾個季節,終於把它看完。我用了這樣長時間的耐心,也算是對細數漫長時間的這本書致上崇高的敬意吧? :D
《愛在瘟疫蔓延時》整本書的主題,就是愛情。瘟疫在這本書裡,也就說瘟疫在這個愛情故事裡,則是像球賽中的 "外卡",讓故事裡的人,展開新的關係。但由始至終在講的都是愛情,而且,還是老年人的愛情。呃,嗯,我完全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沒有負面評價的意味。因為,有時候,人們好像會用「老人」來形容過時的東西。我不是那個意思。故事裡面的愛情橫跨半個世紀,不是延伸到下一代,或者下輩子,像是七世夫妻那樣,不是!男女主角還是原班人馬,而且,他們也沒有小龍女的本事,可以永遠(看起來)十八歲。不,他們是一天一天地變老,唯一不變的,就是始終牽掛縈懷的愛情。那麼,是在講結縭半世紀的一對夫妻的愛情?呃,也不完全是!那樣的故事,有點遺憾地說,恐怕很難成為好看的愛情故事。雖然在現實生活裡,我們都夢想自己的愛情故事能夠天長地久。不過,讀小說,看戲劇,好像還是轟轟烈烈那一種精采好看些,「地久天長,海枯石爛」,那個拿來作為發誓之用就好了。這本小說,它講的也不全然是這種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再唸一次它的書名,《愛在瘟疫蔓延時》,那麼它至少總是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吧?有著這樣一個挺浪漫的書名?雖則似乎帶點滄桑的味道?嗯,事實上,書名唸起來是很浪漫,但是故事本身是否浪漫,那就要看你如何定義浪漫。我能說的,還是這一句,這是一個老年人的愛情故事。
更具體地說,這是一部步調緩慢,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突然想起卡通小甜甜的歌詞 XD),慢慢走過來的愛情故事,從青年,壯年,熟年,中年,到老年,隨著年齡,心智,經歷,外表,一步一步跟著演化的愛情。從年輕時的青澀尷尬,最後,到了老年,似乎變成了老年人的固執(或者叫耐心?),諸如此類。這真是只有大師,只有大師才能揮灑自如的繁縟細節。我是說,半個世紀這麼長的時間,該有有多少細節,應該被舖陳,又該有多少細節,應該被剔除,這只有大師,只有像馬奎斯這樣不厭其煩、相信真相永遠複雜*的大師,才能夠掌握得如此恰到好處!就如本書導讀的部份也提到的,在觀看這個基本上深情不移、沒有改變的愛情,像這樣單一的情節,讀者同時也看見了歷史長河,有如涓滴細流,緩緩流過。所以說,大師就是大師!
*馬奎斯本人很不喜歡接受採訪,他尤其討厭那種詰問式的,也就是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的那種採訪。不只是這樣,他還非常不喜歡對方用任何的方式記錄下訪談的內容,不論是用錄音的方式或是作筆記!他曾經有一次在接受記者的現場錄影訪問時,在一問一答連答個幾題之後,馬奎斯就直接起身離開,不顧訪談仍在進行中!非常的酷。他的想法就是,現實本來就是複雜的,如何能用這種一問一答的方式就能說明白呢?他可以、也願意有耐心地,即使是需要織呈細節說給你聽,就像說故事那樣 -- 既然是「說故事」,那麼錄音作筆記,應該... 滿容易造成困擾。-- 以上是根據幫馬奎斯寫了一本傳記(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A Life)的 Gerald Martin 在一次訪問中所說。
這一本書,其實不是我特別喜歡的一本書。我個人覺得有些沈悶。可是終究一頁一頁看了下去,我想一直吸引我把這書看下去的,其中有一點就是他對於老年人的樣態與心理的描述,這對我是滿大一個引力。因為自己的父母也步入老年了,這幾年,看到他們漸漸出現的老態,其實是每每發現,每每驚訝。書裡面的描寫,有時後或者有我爸媽的影子,有時又或許可以說明我爸媽的心理狀態,比方老夫老妻會吵的話題,又好比老夫老妻之間的默契,諸如此類。其實很難用論說的方式來描述說明這些情狀,「現實總是複雜的」,所以,最好的表現方式,就是像這樣,用一個好好訴說的故事來描寫。所以,這些描寫,勾起了我的興趣,對照到自己父母身上。當然,我爸媽的愛情故事,跟這個故事是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也沒有半點類似的情節!我的爸媽,有他們之間的「宿怨」(就是那種每次拌嘴就要拿出來複習一下的陳年舊帳),可是,他們也有只屬於他們,外人不會瞭解的幸福。這其實絕對不只是我父母才如此,任何一對夫妻,或者情侶也一樣,只要是被時間這個篩子給篩過的感情,能夠留下來的,都會有這樣的情況,「宿怨」、與幸福。不過用「宿怨」這個詞好像有點強烈了,或者叫做「小埋怨」?總之,就是這一點,唯一可稱為「相似之處」;讓我可以對照自己父母情感的這一點,使我看得下去,儘管是覺得故事有點沉悶。
也許是有點沉悶的愛情故事?或者,其實是難以被讀懂的愛情故事?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想要穿透故事,你一定要讀一讀(允晨文化出版的中譯本所附上的)導讀《充滿國族喻意的愛情小說》,作者是鄭樹森。他的導讀可以幫助讀者閱讀這一本書。他指出這是一本充滿國族喻意的小說。簡單地說,這個故事可以說是以女主角為主體,代表哥倫比亞這個國家,而丈夫和「情人」,則分別代表兩種不同的「文化意識」:「現代化」、和民族自尊。除了國族喻意之外,如果不對照哥倫比亞同時間的歷史大事,可能只能夠讀到表面的現象,其實會更沉悶,因為你不知道它的背景意涵。有點類似人們常說的,「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只有內行人才能完全地、充分地欣賞到全部的價值。種種詳情,請見鄭樹森的導讀。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我後來才知道的事情,我覺得也有助於這本小說的閱讀。一個是關於南美州特別是哥倫比亞的民情,他們的民族性比較「熱情」;「多情」(這個應該滿常聽說),尤有甚者,在他們的社會裡,一個男子有多少小孩,不管是否是婚生,都是愈多愈讓人尊敬,至於究竟是婚生子女,還是私生子,這個沒有那麼重要。「婚外情」或者「情婦」、「情夫」並不是那麼地「引人注目」、「招人非議」。另一件事情,是馬奎斯自己的愛情故事。他的太太跟他在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當時馬奎斯十四歲,她九歲。他那時就認定她會作他的太太,但是她並沒有同樣的感覺。他們是後來才互相確認了對彼此的感情,但是仍然因為一些事情的阻隔,分隔兩地,馬奎斯始終認定是她,雖然馬奎斯自己其實還有其它的情人;他跟其他人在一起。總之,他們結婚時,他 31 歲,也就是認識 17 年之後了。沒有任何研究馬奎斯作品的專家說過他個人的感情故事與《愛在瘟疫蔓延時》有任何關聯,如果我想那樣說,我也得去找更多的資料來證明,或者自己去請問已經高齡八十三歲的馬奎斯,但是,這麼直接的問題,他一定也不會想回覆 XD。其實我只是「想到」而已,《愛在瘟疫蔓延時》裡的阿里薩等待他的愛人費爾米納等了至少五十年,我覺得好扯,然後我不能不想到馬奎斯本人的愛情在結婚前也長跑了十七年!就只是這樣。
最後,再補充一下,這本書的題獻詞:「自然,本書為梅塞德斯而作」。誰是梅塞德斯?就是馬奎斯的夫人啊!Amigo!
《龍紋身的女孩》,是千禧年系列的首部曲。作者是瑞典的史迪格‧拉森 (Stieg Larsson)。千禧年系列一共有三本。據猜測他原本應該是有意寫十本的,這樣的猜測是根據瑞典犯罪小說的慣例。但是寫完三本之後,他卻突然病故,非常令人遺憾。第二部是《玩火的女孩》。第三部的中文版預訂在今年四月上市。
這本小說,我覺得是推理小說和犯罪小說的綜合體。推理小說著重在案情分析。作者從故意打散的蛛絲馬跡中,把各個細節連貫起來,用條理分明、邏輯清楚的方式,說服讀者一個解謎的過程。犯罪小說,則著重在分析罪犯的心理,可能得追溯他的成長過程,也可能會訴諸心理異常,無論如何,重點在於描述罪犯的犯行本身。所以這類型的小說通常顯得晦暗,因為揭開、甚至細訴過多人性的黑暗與邪惡面。
說到人性,你相信孟子的性善論,還是荀子的性惡論?如果我沒記錯,老師當年陳述了兩方的理論,然後丟出這個問題,最後給了一個中庸的答案,那就是要看是從什麼角度來觀察人性,因為人性裡面同時有善也有惡。善惡雖是互斥的兩種性質,但卻可以同時存在一個人身上。角度不同的善惡應該是隨處可見。想想你最瞭解的家人,你一定知道我的意思。除了角度的問題,每個人善惡的成份比例也都大不相同。如果善用白色來代表,惡用黑色,那麼地球上的人,應該是深淺不一的灰色。而且,觀察的角度不同,顯現的灰色也不大一樣,就好像同樣是灰色在光線不足的地方看起來接近黑灰,但在陽光下又看起來像是淺灰。
我可以接受深淺各異的灰色。成長的過程不也就是包括學習「認知」、甚至於「欣賞」各式各樣的灰色?至少,不能接受的灰色,我也能夠試著去理解。至於連理解都不能夠的,那麼就試著別被它擾亂!要做到這些並不是那麼難,我覺得比較大的考驗是「無力感」,發現你其實改變不了什麼這種無力感。舉個例子,你知道如果某一個家人的性格裡,稍微有一點不一樣,其它家人的生活就會簡單些快樂些。可是,那只是「如果」,現實還是現實,這種無力感。話說回來,也許就是這樣子的無力感,所以人的生活才能精采刺激;有想望、有失望、有挫折、有克服,千變萬化、高潮起伏。
回到小說。這本小說裡面講的其實是黑色。不是灰色。小說裡面描述的罪行,應該說是「爆炸性」,並不算是在呈現人性的複雜度。但是,也可以說,算是某種程度地隱喻了人性的複雜性;就是因為人是這麼的複雜,所以再完備的社會福利制度,仍然不能保護到所有人。故事的主角莎蘭德,我們的偵探,能解開懸案、伸張正義的女英雄,卻是那個社會福利完備的國家裡的邊緣人物。她有反社會的傾向,有使用暴力的歷史紀錄,故事裡的保護制度,在讀者看來倒比較像是綑綁她,甚至是迫害她的束縛與牢籠!只不過,社會制度的觀察反省並不是這本書的重點。雖然說,這本書除了應該要有、也的確具有的,推理小說或者犯罪小說的特色之外,它最最引人注目的特點,就是塑造了莎蘭德這樣一個充滿衝突的角色,令人驚奇,也令人印象深刻。至於推理小說的最大要素,那自然是揪出兇手的過程。這本書裡的推理解謎的過程相當刺激,絕對是「引人入勝」,英文可以用「page-turner」一詞來形容,我覺得比較傳神;就是讓你一頁一頁急著翻下去。不只是這樣緊張刺激,而且,這類的小說,通常兇手揪出來後,故事的懸疑性遽降,作者也只好跟讀者說 bye-bye 下本書再見,但是《龍紋身的女孩》這本書,卻是還有轉折;還有一個「終極謎語」等著被解開!至於罪行應該如何被懲罰,如何善後?它反而有諸多考量... 詳情請自己看小說,我只能說我有一些錯愕;對於罪行本身的邪惡性質、暴力性質,我還沒有從震驚之中恢復過來,就跳下一幕了,也就是前面說的「終極謎語」,相對比較輕鬆一些的主題。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有意用這樣的安排,讓這個故事有一個比較不那麼血腥殘忍的收場。好比享用完一道辛辣重口味的料理,最後送上一碗焦糖布丁、或任何甜點。所以饕客口中的餘味是甜的,而不會是嗆辣的。啊呀。隨便說說 :) 還沒看過書的朋友,希望我沒有破壞您的「食慾」:)
龍紋身的女孩已經改拍成電影,而且今年四月將會在台上映。看過書的朋友大概都會滿期待看看電影會如何來呈現故事(當然未必每個人)。好了,既然電影即將上映,以下是觸電網對於改編電影的介紹,有劇照,也有預告片段,看看先,還沒看過小說的朋友,看了說不定可以刺激你把書找來先讀為快的胃口:
龍紋身的女孩 --【觸電網】電影情報一網打盡!
《非普通讀者》(Uncommon Reader)是一本小書,算是中篇小說。作者是亞倫‧班奈(Alan Bennett),譯者陳建銘。故事梗概,可以把它視為是作者的讀書筆記。據說作者就是根據他的閱讀書單來寫作這個關於英國女王閱讀之旅的故事。裡面的書我沒讀過的居多,可見我的書單跟作者有多不相同;簡直像是互斥了!故事裡呈現兩件事,一是閱讀的樂趣。不僅止是讀一本書、一探作者思路或人生經歷的樂趣,而且還是不斷開展的樂趣,因為一本書,往往會開啟你閱讀另一本書的大門;一本帶一本,永無止境。以我為例,看完了《非普通讀者》,我決定一定要讀讀普魯斯特的《追憶逝水年華》。雖然還不知何時能有那個火星時間,一共七本耶!
二,閱讀是個人的、內向的。你的閱讀,與他人無涉。沉浸在閱讀之樂中,就好像是向你身邊的人關上了窗戶。在這個故事裡,女王沈迷於閱讀,造成了她身邊其它人的困擾,於是他們試圖阻止女王的閱讀。
雖然第一點,閱讀的樂趣,我非常清楚,但其實我覺得特別心有戚戚焉的是上述第二點,閱讀是「內向的」,進一步地說,「閱讀不是做事」。閱讀是件快樂的事,可以令你物我兩忘,流連於只有作者跟你的世界。絕對可以令你忘記時間。當然當然,前提是你真的喜歡那本書,或者,也許你覺得「不是喜歡」,你只是「被吸引進去」。雖然故事裡女王的書單我幾乎半本也沒讀過,但我卻經歷過她的歷程,發現閱讀雖然豐富了我的生命,但是也破壞了我的生活規律,這使得我,只有在長假期間,或者真的很有時間時,才會允許自己一頭栽進書本裡去。這大概算是比較消極的作法吧 XD!故事裡的女王,是決定「將生活擲入書本」,她要去尋找她的「聲音」,女王決心開始寫作,這不算是洩密,也絕不是「雷」,書皮上就已經說了女王決心開始寫作。成為作者,這應該可以算是讀者的進階、或昇級。不過換個角度想想,現在,不論你是開個個人部落格,或者是玩玩推特、噗浪這些微網誌,當個作者有什麼難的?人人都可以做到啊!對吧?Ok,ok,我想說的是,我的追尋不可能像故事裡女王的追尋,她的答案並不是我的答案。我的閱讀之旅,風塵僕僕的我,還在路上。